下列情况不许起吊:捆绑不牢;机件超负荷;信号不明;斜拉;埋或冻在地里的物件;被吊物件上有人;没有安全保护措施的易燃品、易爆器和危险品;过满的液体物品;钢丝绳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升降机构有故障。
提升机构由提升电动机、减速器、卷筒、制动器等组成。提升电动机经联轴器、制动轮与减速器连接,减速器的输出轴与缠绕钢丝绳的卷筒相连接,钢丝绳的另一端装吊钩,当卷筒转动时,吊钩就随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或放开而上升或下降。对于起重量在15t及以上的起重机,备有两套提升机构,即主钩与副钩。
在操作前,应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龙门吊备案需要以下相关手续:
出厂合格证,制造企业资质证,安装人员操作证,开工告知,自检报告。
一、双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工作前
a. 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的要求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先予排除。
b.操作者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 ,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