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业标准GB/T14406规定,龙门吊主要由以下零部件构成
1、圆柱车轮
2、缓冲器
3、块式制动器
4、钢丝绳
5、起重吊钩
6、司机室
7、减速器
8、铸造滑轮
9、铸造卷筒
10、电动机
11、电控设备
表示方法
一、型号标准
门式起重机用代号、额定起质量、跨度、工作级别4个主要要素特征表示型号。
二、单主梁门式起重机
其符号有:MDG、MDE、MDZ、MDN、MDP、MDS。
如:MDN—单主梁单小车抓斗吊钩门式起重机;
MDS—单主梁小车三用门式起重机。
三、双梁门式起重机
其符号有:MG、ME、MZ、MC、MP、MS。
如:MG—双梁单小车吊钩门式起重机;
ME—双梁双小车吊钩门式起重机。
工作中
a.每班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 再进行正常作业。
b.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①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②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楚通过时,要连续鸣铃报警;
③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④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c.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d.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e.起重机大、小车在正常作业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