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
1.重物应能沿着上、下、左、右、前、后方向移动,且能在立体方向上同时运动。除向下运动外,其余五个方向的终端都应设置终端保护。
2.要有可靠的制动装置,即使在停电的情况下,重物也不会因自重落下。
3.应有较大的调速范围,在由静止状态开始运动时,应从低速开始逐渐加速,加速度不能太大。
4.为防止超载或超速时可能出现的危险,要有短时过载保护措施。一般采用过流继电器作为电路的过载保护。
5.要有失压保护环节。
6.要有安全措施。
各主要零部件符合安全要求:开口增大小于原尺寸的15%,扭转变形小于10%;板钩衬套磨损小于原尺寸的50%,板钩心轴磨损小于5%,无剥落、毛刺、焊补。吊钩挂架及滑轮无明显缺陷。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腐蚀量小于钢丝直径的40%,断丝在一个捻距内小于总丝数的10%,无断头,无明显变细,无芯部脱出、死角扭拧、挤压变形、退火、烧损现象。钢丝绳端部连接及固定的卡子、压板、锲块连接完好,无松动,压板不少于2个,卡子数量不少于3个。卷筒无裂纹,连接、固定无松动;筒壁磨损小于原壁厚的20%;安全卷不少于2圈,卷筒与钢丝绳直径比例符合要求。平衡轮固定完好,钢丝绳应符合的要求。制动器无裂纹,无松动,无严重磨损,制动间隙两侧相等尺寸合适,有足够的制动力,制动带磨损小于原厚度的50%。
注意事项
(1)每台起重机在明显的地方挂上额定起重量的标牌。
(2)工作中,桥架上不许有人或用吊钩运送人。
(3)无操作证和酒后都不许驾驶起重机。
(4)操作中精神集中、不许谈话、吸烟或做无关的事情。
(5)车上要清洁干净;不许乱放设备、工具、易燃品、易爆品和危险品。
(6)起重机不允许超荷使用。
(7)下列情况不许起吊:捆绑不牢;机件超负荷;信号不明;斜拉;埋或冻在地里的物件;被吊物件上有人;没有安全保护措施的易燃品、易爆器和危险品;过满的液体物品;钢丝绳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升降机构有故障。
(8)起重机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时,吊钩或吊具以及吊物底面,离地面2m以上。如果越过障碍物时,须超过障碍物0.5m高。
(9)对吊运小于额定起重量50%的物件,允许两个机构同时动作;吊大于额定起重量50%的物件,则只可以一个机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