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要求
1施工前应进行成桩工艺性试验(不少于5根),确定各项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2粉喷桩大面积施工前,应对工艺性试桩的单桩和复合地基进行承载力试验,以确认设计参数。
3粉喷桩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施工机具设备性能及工艺应满足喷粉(浆)均匀性、桩的连续完整性及加固深度的要求。
(2)搅拌机械应配置灰度自动记录仪,且处于检定有效期内。
(3)成桩过程中,如因故停浆,继续施工时重叠接桩,接桩长度不得小于0.5m。若停机超过3h,应拆卸输浆管路,清洗干净,在原桩位旁边补桩。
配置好的浆液不得离析,供浆连续,固化剂与外掺剂的用量、泵送浆液时间有专人记录。
(5)施工中随时检查加固料用量、桩长、复搅长度,评定成桩质量。如有不合格桩或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桩或其他处理措施。
(6)施工中废弃的加固料不得任意排放。浆体喷射搅拌桩施工中溢出的浆液应及时回收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4破除桩头不得影响桩的完整性,应采用截桩机等设备切割桩头。
破桩头破除要求:
1、灌注桩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时方可破除桩头,禁止采用以淘代破、软破和爆破破除桩头。
2、环切时注意不要伤及钢筋,钢筋弯折不能超过15°。桩头破除后,桩顶部分微凸(桩中心略高,周边略低)。
3、在破桩头过程中,要保护好桩头钢筋和声测管(有声测管时),不得随意弯折桩头钢筋。
4、嵌入承台(或系梁、接桩)的锚固钢筋长度不得低于设计规范规定的小锚固长度要求。
5、破除桩头后,桩顶应无残余的松散混凝土;在测设桩位中心完成后,在破除后的桩顶弹两条交叉墨线,明显标识出桩中心和桩号,留取照片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