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号 LAD 品牌 柳工
加工定制 是 起重机类型 单梁起重机
大回转速度 90r/min 跨度 12米
额定起重力矩 89kN.m
本标准由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归口。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5144—1985、GB 5144—1994。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检验等方面应遵守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建筑用塔机。其他用途的塔机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汽车式、轮胎式及履带式的塔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合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972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ISO4309:1990,IDT);
GB/T 5973钢丝绳用楔形接头;
GB/T 5975钢丝绳用压板;
GB/T 5976钢丝绳夹;
GB/T 9462—1999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GB/T 13752—1992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
JG/T53塔式起重机车轮技术条件;
JG/T 54—1999塔式起重机司机室技术条件;
JG/T 100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JG/T 5112塔式起重机钢结构制造与检验。
3、整机
3.1、塔机的工作条件应符合;
GB/T 9462—1999中4.1.1、4.1.3、4.1.4的规定。
3.2、塔机的抗倾翻稳定性应符合;
GB/T 9462—1999中4.1.6中的规定。
3.3、自升式塔机在加节作业时,任一顶升循环中即使顶升油缸的活塞杆全程伸出,塔身上端面至少应比顶升套架上排导向滚轮(或滑套)中心线高60mm。
3.4、塔机应在工作和非工作状态时,平衡重及压重在其规定位置上不位移、不脱落,平衡重块之间不得互相撞击。当使用散粒物料作平衡重时应使用平衡重箱,平衡重箱应防水,重量准确、稳定。
3.5、在塔身底部易于观察的位置应固定产品标牌。标牌的内容应符合GB/T 9462—1999中7.1.1的规定。
在塔机司机室内易于观察的位置应设有常用操作数据的标牌或显示屏。标牌或显示屏的内容应包括幅度载荷表、主要性能参数、各起升速度档位的起重量等。标牌或显示屏应牢固、可靠,字迹清晰、醒目。
3.6、塔机制造商提供的产品随机技术文件应符合GB/T 9462的有关规定。对于塔机使用说明书除应符合GB/T 9462—1999中7.2.6的规定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a)根据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使用材料的低温力学性能、机构的使用环境温度范围及有关因素决定塔机的使用温度、正常工作年限或者利用等级、载荷状态、工作级别以及各种工况的许用风压;
b)安全装置的调整方法、调整参数及误差指标;
c)对于在安装起重臂前先安装平衡重块的塔机,应注明平衡重块的数量、规格及位置;
d)起重臂组装完毕后,对其连接用销轴、安装定位板等连接件的检查项目和检查方法;
e)在塔身加节、降节过程中,安全的作业步骤、使用的平衡措施及检查部位和检查项目;
f)所用钢丝绳的型式、规格和长度;
g)高强度螺栓所需的预紧力或预紧力矩及检查要点;
h)起重臂、平衡臂各组合长度的重心及拆装吊点的位置。
3.7使用单位应建立塔机设备档案,档案至少应包括:
a)每次安装地点、使用时间及运转台班记录;
b)每次启用前按GB/T 9462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常规检验的记录;c)大修、更换主要零部件、变更、检查和试验等记录;d)设备、人身事故记录;e)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
4、结构
4.1、材料;
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GB/T9462—1999中4.3.1.1和4.3.1.2的规定。
4.2、连接;
4.2.1、焊接;
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及焊缝的制造要求和检验应符合JG/T 5112的有关规定。
4.2.2、螺栓、销轴;
4.2.2.1、塔机使用的连接螺栓及销轴材料应符合GB/T13752—1992中5.4.2.2的规定。4.2.2.2起重臂连接销轴的定位结构应能满足频繁拆装条件下安全可靠的要求。
4.2.2.3、自升式塔机的小车变幅起重臂,其下弦杆连接销轴不宜采用螺栓固定轴端挡板的形式。当连接销轴轴端采用焊接挡板时,挡板的厚度和焊缝应有足够的强度、挡板与销轴应有足够的重合面积,以防止销轴在安装和工作中由于锤击力及转动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4.2.2.4、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时,其连接表面应清除灰尘、油漆、油迹和锈蚀。应使用力矩扳手或扳手,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拧紧。塔机出厂时应根据用户需要提供力矩扳手或扳手。
4.3、梯子、扶手和护圈;
4.3.1、不宜在与水平面呈650~750之间设置梯子。
4.3.2、与水平面呈不大于650的阶梯两边应设置不低于1m高的扶手,该扶手支撑于梯级两边的竖杆上,每侧竖杆中间应设有横杆。
阶梯的踏板应采用具有防滑性能的金属材料制作,踏板横向宽度不小于300mm,梯级间隔不大于300mm,扶手间宽度不小于600mm。
4.3.3、与水平面呈750~900之间的直梯应满足下列条件:
a)边梁之间的宽度不小于300mmn;
b)踏杆间隔为250 mm~300mm;
c)踏杆与后面结构件间的自由空间(踏脚间隙)不小于160mm;
d)边梁应可以抓握且没有尖锐边缘;
e)踏杆直径不小于16mm,且不大于40mm;
f)踏杆中心0.1米范围内承受1200N的力时,无变形;
g)塔身节间边梁的断开间隙不应大于4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