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方案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与对策
5.2 规划方案的综合评述和推荐
5.3 规划的结论性意见与建议
6 监测与跟踪评价
试生产和竣工环保验收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因此,“三同时”制度是贯穿建设项目的的设计、施工、投产使用的全过程的,也贯穿了环评、试生产和竣工环保验收的过程。
环评验收,举例:一bai个du工厂的建造 需要做建设项目环境zhi影响(环评)登记表 或者报dao告表 或者报告书,去当地备案后,会下发一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