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到外县 (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或所在地缴纳消费税。纳税人的总机构与 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但经国家税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 家税务局批准,纳税人分支机构应纳消费税税款,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详细情况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许个人消费的购进货品、劳务、服务、非钱银性财物和不动产;
2、非正常丢失的购进货品,和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丢失的在产品、产制品所耗用的购进货品(不包含固定财物)、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纳税人购进特别服务的,包含餐饮服务、借款服务、居民日常服务以及文娱服务;
5、规则的其他项目。
一般来说,注册地址变更后,属于税务登记证变更的内容。企业需要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并如实向原税务机关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相关文件。
2.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登记证原件(登记证、税务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等。
3.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提供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营业执照。
4.变更税务登记所需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