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与所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及其他设备。具体包括:具有运输车辆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运输;具有能够搬运较重物品的设备,如叉车等;具有压缩打包的设备,如打包机等;具有容器;具有中央监控设备;具有计量设备;应配置电表;具有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设备;具有相应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为操作工人提供的服装、防尘口罩、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等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住所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变更手续。
其中资质认证涉及到的项目有: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ISO体系认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广东省安防资质、知识产权贯标、CCC认证、荣誉资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