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定了严谨、的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拥有一批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工商业务咨询人员及财税顾问团队。公司推出的新服务模式——《新型财税》,会计上门服务,帮助大多企业解决了会计成本问题,减少企业运营成本,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与好评。
公司全体员工以“树正气,讲原则,求发展,做”为愿景;以“成就客户就是成就自己为”价值观;与合作企业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共创辉煌。我们承诺:为企业提供、、服务。客户的需求,就是的追求!赚每一分良心钱,得每一位客户心!神州速办,加油!
根据《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自2004年7月1日起,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
应当向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对外贸易经营者未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的报关验放手续。
国家对申办进出口企业要求大大降低,只要申办企业依法办理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即可。无论是小规模企业,一般纳税人,私营企业,工商个体户,新成立公司都可以办理。无注册资金,年销售额限制。即使您办理了进出口权如果近三五年没有从事外贸贸易也不会被取消资格。
成品文件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送注册登记证书;
报关章;
海关电子口岸一套资料(法人卡,操作员卡,Or光盘等);
自理报检备案登记证明书;
企业网上业务开通受理回单,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网上业务开通回单(上有账号和密码),操作说明
采用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商品的进出口都要在申领了许可证以后,方可对外签订合同或办理订货手续,没有许可证,一律不准进出口。进出口许可证的主要内容包括: 商品名称、规格、数量、进出口商国别、期限、总值、运输方式、贸易方式和支付方式等等。
出口许可证是由国家对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代表国家统一签发的、批准某项商品出口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也是海关查验放行出口货物和银行办理结汇的依据。
我国执行审批并签发出口许可证的机关为:国家外经贸部及其派驻在主要口岸的特派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批准的计划单列市的对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实行按商品、按地区分级发证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