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
地理标志,又称原产地标志(或名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协议)第22条第1款将其定义为:“其标志出某商品来源于某成员地域内,或来源于该地域中的地区或某地方,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有关”。
地理标志与商标的构成不同
地理标志的构成要素是叙述性文字,它直接以地理名称说明商品的地理来源,暗示商品所具有的特定和优良品质,而商标的构成要素呈多样化,包括文字、字母、数字、图形、三维标志,甚至是颜色的组合等,主要是从视觉上的可视性进行强调。地理标志的构成一般要求是“地理名称+商品名称”,构成较为简单。地理标志标示商品源自“何处”,商标则表示商品源自“何人”。
地理标志与商标的注册两者权利获得的前提条件不同
商标权的获得是以商标的注册为先决条件,注册商标权产生于注册。地理标志获得保护的前提是已经非常有名气的某一特定的商品,并且其内在特有的质量、声誉和其他特征与该特定的地域密切相关,注册只是对已经存在的这种权利的进一步确认。因此,地理标志注册不是权利产生的前提,而是一种公示宣告、一种权利确认。
地理标志与商标的保护期限不同
商标有效期为10年,要使商标继续受到保护,权利人进行续展。而地理标志具有永续性,不受时间的限制。
普通商标可以在使用或申请时设计,商标的内涵也因为注册人、使用人的商标设计的理念不同、商标指向的商品的类型不同、商标维护的手段等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内涵。
地理标志产品就是该一地域精华的特色产品,是当地人民经过几乃至上千年的摸索而寻找到的与自然环境和谐统一的佳结合点。
因此,每个合格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不仅指向特定的特色产品。而且还代表着生产出特色产品的特殊自然环境、生态建设、文化传统和生产方式,具有极其丰富的内涵。
地理标志和商标都是用来在市场上区分商品或服务的特标志,二者都能传递有关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信息,使消费者能将一种特殊品质与某种商品或服务联系起来。
区别在于,商标向消费者告知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它表明商品或服务来自某家特定的公司。
商标能提供关于负责生产或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公司的信息,从而帮助消费者将该商品或服务与特定的品质或声誉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