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境外企业审计时,审计应境外企业的特殊要求,确保审计结果有质量、有效益。境外企业审计应在评估境外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和外部风险因素的基础上,对境外企业决策的内容、程序、执行、经营绩效、内部管控、财务管理、廉洁从业等方面进行审计。
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一般为简式审计报告,有标准格式,分四种类型:(1)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即注册会计师在顺利实施了必要的审计之后,认为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合法,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被审单位的状况,会计处理方法遵循一贯性原则;(2)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即注册会计师经过审计之后,承认已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从整体来说,是公允的,但在个别的重要会计事项持保留意见;(3)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即注册会计师认为被审单位会计报表严重失实或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严重违反有关法规;(4)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即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由于受到种种限制,不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无法对会计报表整体反映发表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分为标准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
标准审计报告是指不含有说明段、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其他任何修饰性用语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无保留意见是指当注册会计师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使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时发表的审计意见。包含其他报告责任段,但不含有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也被视为标准审计报告。
非标准审计报告,是指代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合肥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任何审计报告均依据所披露事项的重要性水平和报表披露的充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