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暂时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的,如产权属乡、镇所有,可由乡、镇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如产权属农民或村委会所有,应由房屋所在地村委会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属自有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无法提交上述以上证明的,可由房屋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
代办个体营业执照的材料
1.个体户的名字;
2.个体户经营范围;
3.个体户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邮箱等;
4.个体户经营地址证明,比如租赁协议、房产证福源文件;
5.代理记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6.个体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企业法人应具的条件:
⑴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⑵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⑶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 规定建立的其他机构;
⑷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⑸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于少于八人;
⑹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业立核算,自负盈亏,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⑺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 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⑻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根据工商总局日前起草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长为4年;登记机关可以根据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使用期限核定营业执照有效期,有效期短为6个月。个体工商户应当于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换领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换发。
补办营业执照副本应提交的材料:
先到报社刊登营业执照副本遗失声明作废的广告,记得在广告上注明执照号码,然后带上这份报纸,到当初办理营业执照的工商局申请补发营业执照副本。个人建议您还是先去当地工商部门咨询一下,问清楚对“营业执照遗失声明作废”的广告规格或者内容有没有特别的规定,免得自己刊登的广告不符合他们的要求。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2 、公司/企业签署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 、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4 、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