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说明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企业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从事上述活动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
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填报 企业可对照本办法自主评价是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认为符合条件的,可自愿在服务平台上注册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附件)。
各省级科学技术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工作体系,统筹考虑服务企业数量、区域布局需要和综合服务能力等因素合理设立、合并、调整评价工作机构,更新《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组织机构信息表》,加强评价服务工作队伍的日常管理培训,推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