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商营业执照的注册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到工商局进行变更核准登记,按工商局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工商局核准通过后,会给出具“变更核准通知书”,凭此及其它相关材料可以到其它部门(如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办理其它相应证照的变更。
在注册新公司定要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确认好各个信息的准确性和完善性,要考虑到各个方面的问题,因为一旦注册成功后想要变动这些信息就比较复杂,流程也十分严谨和繁杂,需要很多的时间和精力。
登记期限及申报办理所需资料
(一)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
2、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3、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4、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5、其他有关资料。
(二)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
2、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3、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4、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