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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RCMSDS化学品说明书,SASO沙特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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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2.0标准十项有害物质控制范围
RoHS限用物质(6 + 4)
RoHS规定了以下10种限制材料的高含量,个适用于原始RoHS,而后四个适用于RoHS 3。

镉(Cd):<100 ppm(0.01%)
镉用于电子设备,汽车电池,金属涂料和颜料,已知的人类致癌物,影响多器官系统。

铅(Pb):<1000 ppm(0.1%)
铅用于焊料,铅酸电池,电子元件,电缆护套,X射线屏蔽和阴极射线管玻璃。已知的人类致癌物,影响神经和肾脏系统。

注:当用作钢,铝,铜中的合金元素时,RoHS 0.1%铅含量可免除; 在特定焊料中; 到2024年,在特定的玻璃和陶瓷应用中。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RoHS附录III铅豁免。

汞(Hg):<1000 ppm(0.1%)
汞用于电池,开关,恒温器和荧光灯,已知的人类致癌物,影响多器官系统。

六价铬(Cr VI)<1000 ppm(0.1%)
铬VI用于镀铬,染料和颜料,虽然某些形式的铬是的,但六价铬可在多种器官系统中产生毒性作用。

多溴联苯(PBB):<1000 ppm(0.1%)
PBB也称为同类物,是计算机显示器和电视塑料外壳中的阻燃剂,它们通过蒸发在室内灰尘和空气中被发现。已知的人类致癌物质会影响内分泌系统。

多溴联苯醚(PBDE):<1000 ppm(0.1%)
与PBB类似 - 添加到塑料外壳中使其难以燃烧,已知的人类致癌物质会影响内分泌系统。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1000 ppm(0.1%)(RoHS 3)
DEHP用于软化电线和医用管中的PVC和乙烯基绝缘材料,已知的人类致癌物,影响和生殖系统。

邻苯二甲酸苄基酯(BBP):<1000 ppm(0.1%)(RoHS 3)
这些用于软化电线上的PVC和乙烯基绝缘材料。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1000 ppm(0.1%)(RoHS 3)
DBPs是用于软化电线上PVC和乙烯基绝缘材料的二邻苯二甲酸酯系列的一部分。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1000 ppm(0.1%)(RoHS 3)
这些也用于软化电线上的PVC和乙烯基绝缘材料。

日本的DENTORL法(电器装置和材料控制法)规定,要求日本的采购商在购进商品后一个月内向日本METI注册申报,并将采购商名称或ID标在产品上,以便在今后产品销售过程中进行监督管理。也就是说电子产品想要销往日本,要METI备案。

什么是日本METI备案?

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Ministry of Economy、Trade and Industry)发布该方法详细信息,其制定者是该部门商务信息政策局(Commerce and Information Policy Bureau)的信息经济司(Information Economy Division)。 《日本制定区块链项目评估方法》报告显示,METI将该流程称为评估各种用例项目的方法,评估32个的特征,比如可扩展性、隐私性和整体可靠性。
PSE认证
日本电气产品PSE认证与METI备案:

PSE认证是日本强制性安全认证,用以证明电机电子产品已通过日本电气和原料安全法 (DENAN Law) 或国际IEC标准的安全标准测试。日本的DENTORL法(电器装置和材料控制法)规定,498种产品进入日本市场通过 PSE安全认证。其中,165种A类产品应取得菱形的PSE标志,333种B类产品应取得圆形PSE标志。法规要求日本的采购商在购进商品后一个月内向日本METI注册申报,并将采购商名称或ID标在产品上,以便在今后产品销售过程中进行监督管理。

日本电气产品METI备案流程:

1、Notification of business,理解是日本进口商申明,内容包括制造商信息,产品信息以及签署日期。

2、日本经济产业省颁发的批准证明,进口商拿PSE副证去METI做备案才能出这个批准证明。

3、日本的采购商在购进商品后一个月内向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注册申报、须是拥有在日本注册之日本商社,才能向METI申请注册。


日本电气产品METI备案需提交资料以及有效期:

1、METI备案需要准备的资料为:进口商资质,PSE资料。

2、ZRC的METI备案的周期仅需要1-2周的时间。

3、METI备案后的证书有效期为3年。

为什么选择深圳中认国际?

1、ZRC对您的METI项目进行全程把控,配合协助您从备案资料提交,METI备案申请,METI备案成功的整个周期,让您方便快捷的办理成功。

2、ZRC拥有相关测试实验的实验室,以及的工程师,全程为您服务,缩短认证时间,METI备案周期仅需1-2周。

UL认证介绍
UL是一个立的、非营利的、为公共安全做试验的机构。UL始建于1894年,初始阶段UL主要靠防火保险部门提供资金维持运作,直到1916年,UL才完全自立。经过近的发展,UL已成为具有世界度的认证机构,其自身具有一整套严密的组织管理体制、标准开发和产品认证程序。UL由一个有安全、官员、消费者、教育界、公用事业、保险业及标准部门的代表组成理事会管理,日常工作由总裁、副总裁处理。目前,UL在美国本土有五个实验室,总部设在芝加哥北部的Northbrook镇,同时在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分别设立了相应的实验室。UL是英文保险商试验所(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的简写。UL安全试验所是美国有的,也是界上从事安全试验和鉴定的较大的民间机构。它是一个立的、非营利的、为公共安全做试验的机构。它采用科学的测试方法来研究确定各种材料、装置、产品、设备、建筑等对生命、财产有无危害和危害的程度;确定、编写、发行相应的标准和有助于减少及防止造成生命财产受到损失的资料,同时开展实情调研业务。总之,它主要从事产品的安全认证和经营安全证明业务,目的是为市场得到具有相当安全水准的商品,为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得到作出贡献。就产品安全认证作为消除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有效手段而言,UL为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UL认证流程

我们是UL 免目击实验室,意思是不用UL工程师到我们实验室看测试,我们实验室两周出报告,提交到UL,然后安排验厂,通过即可取证。从你提交完整资料开始这个周期约一个月。
如果还有什么需要了解可看我个人信息联系到我。

UL认证 - 认证流程
UL认证流程产品申请ul标志包括五个步骤:
1、申请人递交有关公司及产品资料
书面申请:您应以书面方式要求UL公司对贵公司的产品进行检测。
公司资料:用中英文提供以下单位详细准确的名称、地址、联络人、邮政编码、电话及传真。
(1)申请公司:提出产品检测申请并负责全部工程服务费用的公司
(2)列名公司:在UL公司出版的各种产品目录列称的公司
(3)生产工厂:产品的制造者和生产者。
产品资料:产品的资料应以英文提供。确定您的产品是否属于UL检测的范围,可向UL腾安cap实验室咨询。
(1)产品的名称:提供产品的全称。
(2)产品型号:详列所有需要进行实验的产品型号、品种或分类号等。
(3)产品预定的用途:例如:家庭、办公室、工厂、煤矿、船舶等。
(4)零件表:详列组成产品的零部件及型号(分类号)、额定值、制造厂家的名称。对于绝缘材料,请提供原材料名称,例如:GE Polycarbonate,lexan Type 104。当零部件已获得UL认证或认或,请证明该零部件的具体型号,并注明其UL档案号码。
(5)电性能:对于电子电器类产品。提供电原理图(线路图)、电性能表。
(6)结构图:对于大多数产品,需提供产品的结构图或爆炸图、配料表等。
(7)产品的照片、使用说明、安全等项或安装说明等。
2、人根据所提供的产品资料作出决定
当产品资料时,UL的工程师根据资料作出下列决定:实验所依据的UL标准、测试的工程费用、测试的时间、样品数量等,以书面方式通知您,并将正式的申请表及跟踪服务协议书寄给贵公司。申请表中注明了费用限额,是UL根据检测项目而估算的工程费用,没有贵公司的书面授权,该费用限额是不能被超过的。
3、申请公司汇款、寄回申请表及样品
UL认证书申请人在申请表及跟踪服务协议书上签名,并将表格寄返UL公司,同时,通过银行汇款,在邮局或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样品,请对送验的样
品进行适当的说明(如名称、型号)。申请表及样品请分开寄送。对于每一个申请项目,UL会的项目号码(Project
No.)在汇款、寄样品及申请表时注明项目号码、申请公司名称,以便于UL查收。
4、产品检测
收到贵公司签署的申请表、汇款、实验样品后,UL将通知您该实验计划完成的时间。产品检测一般在美国的UL实验室进行,UL也可接受经过审核的参与第三方测试数据。实验样品将根据您的要求被寄还或销毁。
如果产品检测结果符合UL标准要求,UL公司会发出检测合格报告和跟踪服务细则(FollowUp Service
Proccdure)检测报告将详述测试情况、样品达到的指标、产品结构及适合该产品使用的安全标志等。在跟踪服务细则中包括了对产品的描述和对UL区域
检查员的指导说明。检测报告的一份副本寄发给申请公司,跟踪服务细则的一份副本寄发给每个生产工厂。
5、申请人获得授权使用ul标志
在中国的UL区域检查员联系生产工厂进行工厂检查(initial Production Inspection
.IPI),检查员检查您们的产品及其零部件在生产线和仓库存仓的情况,以确认产品结构和零件是否与跟踪服务细则一致,如果细则中要求,区域检查员还会进
行目击实验,当检查结果符合要求时,申请人获得授权使用UL标志。



UL认证标志

在产品上或和产品相关地使用UL的列名、分级、认可标记是UL的用来区分在UL跟踪检验服务下生产的产品的方法。某一公司的名字在UL的产品目录上出现,并不表示该公司的所在产品都是UL列名、分级或认可的,只有那些带有UL标记的产品才能认为是在UL跟踪检验服务下生产的产品。


针对UL不同的服务种类,UL标记可以分为三在类,分别是列名、分级和认可标记,这些标记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UL的图案符号,这些符号都是UL的注册商标。三种符号分别用于三种不同服务的产品上,不能混用,否则可认为是假冒产品。由于分级标记在我国比较少见,因而下面只介绍列名和认可两种标记。UL的服务不仅依据美国UL标准,也依据加拿大标准(C-UL),由此,UL标记也分为用于UL产品和C-UL产品以及两者都满足三种,
注意:在2008年1月之前,对于同时为UL和C-UL列名或认可的产品,可以同时加贴UL和C-UL标记,但到2008年,则使用上表中第三列的标记。
“检验细则”中说明了那一种的标志是您被准许使用的,还有这个标志是应当置附在产品的那一个位置。这个标志仅在制造厂商符合“检验细则”的规定和“跟踪检验服务协议”的条款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的。(第2款)除非您得到“检验细则”的准许,UL的标志不能以任何的方式使用在产品或包装上。(第3款)。


如果您的产品是在UL的一种服务之下,而且符合UL的要求,UL则准许您在您的或宣传的广告中引用UL的标志和U的名字,但是此引用不可以造成引导大众产生不实的印象。一个简单的引用说产品是“Listed By UL”或“Recognized By UL”,或者是UL标志的图样,均属恰当,视其所属的服务类别而定;您所使用的产品标志的词句应和"检验细则"里所陈述的符合。当您的产品是属于UL的分类服务之时,在您的广告中关系到UL的参考词句则引述整个产品分类标志的全文,就如“检验细则”中所陈述的一样。因为UL也许会要求您更改宣传或广告中不恰当的地方,所以您好能事先与您的UL检验代表联系,通知他您所打算引用UL标志或名字的方式。如此可以避免误解,同时也可以避免在UL认为广告中引用不当,而撤销宣传和广告所造成的浪费。(第4款)。

Azo偶氮化合物的危害以及各国禁用(值)

、什么是Azo偶氮化合物
Azo偶氮化合物是偶氮基-N=N-与两个烃基相连接而生成的化合物,其通式为R-N=N-R。生活中与Azo偶氮化合物有关的名词有:Azo free,Azo free certificate,Azo free test,Azo燃料,Azo dye 等。 Azo偶氮化合的材料主要有:布料、皮革、油漆、塑料、橡胶、着色剂等 Azo偶氮化合物的结构及形成 。
偶氮化合物具有顺、反几何异构体;反式比顺式稳定,两种异构体在光照或加热条件下可相互转换。偶氮化合物主要通过重氮盐的偶联反应制得;氢化偶氮化合物和芳香胺在氧化剂(如NaOBr、CuCl2、MnO2和Pb(OAc)4等)存在下,可被氧化为相应的偶氮化合物;氧化偶氮化合物和硝基化合物在还原剂(如(C6H5)3P、LiAlH4等)存在下,也可被还原为偶氮化合物。偶氮基是一个发色团,偶氮染料是品种多、应用广的一类合成染料。有些偶氮化合物可用作分析化学中的酸碱指示剂和金属指示剂。有些偶氮化合物可用作聚合反应的引发剂,如偶氮二异丁腈等。

第二、Azo偶氮的危害及限制
偶氮是国际环保要求的必检项目之一,检验方法有以下两种:气相色谱及质谱联用法(GC-MSD)及液相色谱法(HPLC)。标准规定被检产品中不得含有24种偶氮染料中间体,若检出其中一种即为不合格产品,其为要求如下:
★GB 18401-2010中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禁用(值≤20mg/kg);
★GB 20400-2006中规定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30mg/kg(23种禁用芳香胺)
★REACH(Registration,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Annex 17 entry 43中规定:禁用(值≤30mg/kg);
★OEKO-TEX®standard 100 Appendix 4 中规定: not used(值≤20mg/kg);
★日本劳动卫生福利部(MHLW)通过修订“家用产品有害物质管控法案”,将24种偶氮染料列为有害污染物,并进行管控。此法案将于2016年4月1日正式生效(值≤30mg/kg)。
★目前欧盟禁用的二十二种致癌芳香胺染料包括:

List of not allowed aromatic amines developed by AZO-dyestuffs/AZO-pigments
致癌芳香胺清单
compound CAS No. compound CAS No.
4-氨基联苯
(4-Aminobiphenyl) 92-67-1 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苯甲烷4,4'-methylenedi-o-toluidine /3,3'-Dimethyl-4,4'-diaminodiphenylmethane 838-88-0
联苯胺
(Benzidine) 92-87-5 2-甲氧基-5-甲基苯胺p-Cresidine 120-71-8
4-氯-2-甲基苯胺4-Chloro-o-toluidine 95-69-2 4,4′-亚甲基-二(2-氯苯胺) 4,4'-Methylene-bis-(2-chloroaniline) 101-14-4
2-萘胺2-Naphthylamine 91-59-8 4,4′-二氨基二苯醚4,4'-Oxydianiline 101-80-4
4-氨基-3,2′-二甲基偶氮苯(邻氨基偶氮甲苯) o-Aminoazotoluene 97-56-3 4,4′-二氨基二苯硫醚4,4'-Thiodianiline 139-65-1
2-氨基-4-硝基甲苯5-nitro-o-toluidine / 2-Amino-4-nitrotoluene 99-55-8 2-甲基苯胺o-Toluidine 95-53-4
2,4-二氨基苯甲醚4-methoxy-m-phenylenediamine / 2,4-Diaminoanisole 615-05-4 2,4-二氨基甲苯4-methyl-m-phenylenediamine /2,4-Toluylendiamine 95-80-7
4-氯苯胺4-Chloroaniline 106-47-8 2,4,5-基苯胺2,4,5-Trimethylaniline 137-17-7
4,4′-二氨基二苯甲烷4,4'-Diaminodiphenylmethane 101-77-9 2-甲氧基苯胺O-Anisidine 90-04-0
3,3′-二氯联苯胺3,3'-Dichlorobenzidine 91-94-1 2,6-二甲基苯胺2,6 – Xylidine 87-62-7
3,3′-二甲氧基联苯胺3,3'-Dimethoxybenzidine 119-90-4 2,4-二甲基苯胺2,4 – Xylidine 95-68-1
3,3′-二甲基联苯胺3,3'-Dimethybenzidine 119-93-7 4-氨基偶氮苯4-aminoazobenzene 60-09-3
注:
1、2,6-二甲基苯胺和2,4-二甲基苯胺是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比欧盟REACH中规定多限制的2种。
2、日本要求的24种受限偶氮染料清单如上表,其中家用产品涵盖广泛的产品类别,其中常见的纺织品和皮革产品包括:
纺织品:尿布、尿布套、内衣、睡衣、手套、袜子、中间服装、外套、帽子、寝具、地板遮盖物、桌布、衣领点缀物、手帕、毛巾、浴室脚垫和相关产品;
皮革和毛皮产品:内衣、手套、中间衣服、外套、帽子和地板遮盖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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