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公司变更主要条件

  • 图片0
  • 图片1
  • 图片2
  • 图片3
  • 图片4
  • 图片5
1/6
新浪微博
QQ空间
豆瓣网
百度新首页
取消

公司变更注册基本要求有哪些? 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公司变更按我国制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公司先提交变更报告书,包括变更的目的及变更的具体内容,经股东大会审批、备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被视为违法,公司发生分立或合并以后,无论是继续存在的存续公司,还是合并以后的新设公司,都会发生业务职能的变更,都需要变更公司章程。业务职能变更和公司组织变更是同一变更过程的两个方面。

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材料:
1、公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公司加盖公章)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件复印件; 应标明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资公司提交、地方或者其授权的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定代表人签署);
5、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变更登记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新法人签名、盖章)

2.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新法人签名、盖章)

3.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签字、盖章

4.股东会决议 签字、盖章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6.变更登记审核表

7. 营业执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

以下按情况提交:

1.房产证明及无偿使用证明(租赁协议)

2.法定代表人信息表(法定代表人变更) 签字、盖章

3.股东出资信息表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 签字、盖章

4.股权赠送(转让)协议 赠送的需直系亲属证明,否则需到税务交税

5.关系证明

6.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变更、减少注册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的说明并签字盖章)

7.经营范围变更涉及前置许可的,提交前置许可复印件

8.变更事项涉及需报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 签字、盖章

9.新股东或发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权转让)

(各地办理要求各不相同,具体请以实际要求为准)

四川来一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你提供的“新都区公司变更主要条件”详细介绍
在线留言

推荐信息

公司注册>公司变更>新都区公司变
信息由发布人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交易汇款需谨慎,请注意调查核实。
触屏版 电脑版
@2009-2025 京ICP证10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