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部分:
1.涉及GRS产品生产的企业雇用的工人,受强有力的社会责任政策的保护。
2.GRS社会要求是基于全球社会责任合规方案的原则。在所有情况下,国际劳工标准、国家和/或地方立法或严格的GRS要求,其适用程度应不违反适用法律。
化学品部分:
1.用于生产GRS产品的化学品不会对环境或工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2.GRS仅适用GRS产品制造过程中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该标准不适用于整个设施,而仅适用于GRS产品的生产。GRS不涉及终产品中存在的化学品,因为它不能控制在GRS生产链中用作初始投入的回收产品中可能存在的任何化学品。
GRS认证适用于再生比例在200‰-1000‰之间的产品,而RCS认证适用于再生比例在50‰-1000‰之间的产品。
对于准备进入GRS体系的原料有相应的原料声明来证明。原料回收商或中间商使用的原料是通过不同供应商处收集并加入GRS体系中,则GRS原材料声明文件来证明,并载明以下内容:
-被认证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 GRS声明的实体单位签字;
-供应商的名字和地址以及对应的原材料数量;
-原材料供应商遵守当地劳动法规的声明文件;
这些文件能在原材料进入下一产链或终产品过程中的可追溯性。
收到GRS认证的产品或GRS认可的原料,受认证公司有义务检查:
-包装或容器随附的单据是否提供了要求的具体内容;
- GRS受认证产品或者有GRS声明的原料的总体状况和/或质量;
- GRS受认证产品或者有GRS声明的原料的数量;
-原料供应商遵守当地法规。
为了跟踪提供的GRS材料(原料)的数量,受认证公司对提供的GRS材料(原料)进行监控和追踪。
该公司保存原文件至少5年,这些文件证实了购入产品的(GRS )状况,包括:随附产品的单据,以及各证书的副本(由一家有资质的认证机构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