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科技型企业是指产品的技术含量比较高,具有核心竞争力,能不断推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不断开拓市场的企业。这一类企业一般分为二类:一类是通常意义上的科技型企业,主要从事信息、电子、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等技术产业领域的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另一类为以客户信息和偏好开发供应链管理或特许经营、知识密集为特征的公司。科技型企业的成长必然伴随着技术的不断以及市场的不断检验,然而跟随始终不变的只有科技型企业的品牌,品牌作为的无形资产,不只是体现在商品的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更可以作为技术的支撑、优良品质的保障、诚信经营的依托。为了营造一个有利于品牌发育、成长壮大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导向、提升公众的认同度,科技型企业更应将传播作为企业今后发展的重中之重。
一、产业领域
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上注册的企业,属于下述规定的产业领域。大的类别包括农业、工业、科技服务业3大类,其细类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产业领域范围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