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 申请人向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条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受理 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收到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做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在民族自治地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可以采用汉文和民族文字两种文字印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着谁审批谁发放的原则,按照道路客运、道路货运、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道路运输服务企业经营资质的审批权限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办理流程
1.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2. 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3. 提交材料;
4. 申请材料审核、汇总,材料核准后发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5. 申请材料汇总、审批;
6. 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