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
建设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是项目建设过程对该项目环评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设施的落实情况(技术,设备,能力),试运行的能力和效果能否满足要求,对环境的影响是否符合环评报告中的预测结论,
因此,环评文件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试生产是某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前置程序。“三同时”制度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因此,“三同时”制度是贯穿建设项目的的设计、施工、投产使用的全过程的,也贯穿了环评、试生产和竣工环保验收的过程。
然后企业根据批复意见做出相应的整改,整改后工厂自己或者找第三方做环评竣工验收,在之后去盖章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