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法的基本步骤
从收益法的概念可以看到,资产未来的预期收益和风险的量化是收益法应用的主要工作。因此,釆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其基本步骤如下:
1.搜集或验证与评估对象未来预期收益有关的数据资料,包括资产配置、生产能力、资金条件、经营前景、产品结构、销售状况、历史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市场形势与产品竞争、行业水平、所在地区收益状况以及经营风险等;
2.分析测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
3.分析测算折现率或资本化率;
4.分析测算被评估资产预期收益持续的时间;
5.用折现率或资本化率将评估对象的
6.分析确定评估结果。
在单项资产评估中,收益法通常被用于以下类型资产的评估:(1)无形资产,包括专利及专有技术、商标、著作权、客户关系、特许经营权等。(2)房地产。通常是具有收益性的房产类别,比如商铺'、酒店、写字楼等。(3)机器设备。一般情形下,单台机器设备很难立产生收益,因此该类型资产不易釆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对于可出租的机器设备或可立产生现金流的生产线、成套设备,可以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4)其他资产。比如非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等。
运用成本法评估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形成资产价值的耗费是必需的。耗费是形成资产价值的基础,但耗费包括有效耗费和无效耗费。釆用成本法评估资产,要确定这些耗费是必需的,而且应体现社会或行业平均水平,而不应是某项资产的个别成本耗费。
二是成本法的运用,还需注意佳使用和快速变现情形。佳使用是指市场参与者实现一项资产的价值大化时该资产的用途。如果一项资产在法律允许、经济可行、技术可实现的条件下,有多种使用方式的选择,通常要求釆用能使其价值大化的用途。快速变现假设通常被用于由法院或者债权人等强制要求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资产变现的时间有限,因此,与正常的市场状况相比,快速变现前提下的资产价值通常较低。在实务中,对该前提下的资产进行评估通常会将正常市场条件下的资产价值乘以折扣比重,得到被评估资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