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对珠宝首饰、工艺礼品,服装,箱包鞋类,玩具,儿童保育用品,陶瓷玻璃制品,铝制炊具,自行车,电气装置,电线电缆,配饰,运动产品,家具等众多产品都作出了规定,其中广泛的限制物质为铅,其次是邻苯二甲酸盐,镉,甲醛等。
2008年8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针对铅和邻苯二甲酸盐对使用或操作玩具或其它儿童产品的使用者的暴露达成协议裁决。裁决规定,制造商在加州销售的特定产品不得含有铅和邻苯二甲酸盐。 “不含邻苯二甲酸盐”是指,特定产品中邻苯二甲酸盐DEH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BB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异葵酯)和DnHP(邻苯二甲酸二正己酯)每种的含量不超过0.1%(1,000ppm)。
加州65认证测试项目及限值
加州65认证主要测试产品总铅、总镉、邻苯二甲酸、双酚A测试,其中需要注意的是:铅含量限值要求100ppm,镉含量限值要求300ppm。
加州第65号提案 加州第65号提案从颁布到现在已有20余年,
一直秉持减少有毒化学物质的暴露的宗旨。
它允许加州居民通过一定的方式消除消费品和工业中的致癌物质和
生殖毒性化学物质的行为。、自第65号提案制定以来,
众多关于消费品中含有毒化学物质诉讼案在加州不断出现,
从而整个美国一系列的限制标准的实施。
第65号提案,即《加州安全饮用水和有毒物执行法》,
于1986年11月经加州居民投票,以压倒性的票数一致通过。
该提案由加州环境保护署(Cal/ EPA)辖下的环境健康危害评估机构(OEHHA) 执行。
提案规定,从事买卖的个体,其雇员人数达10个或10个以上的(另有豁免的除外),
须在含已获知可致癌或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的产品上贴上清晰﹑合理的警告标签,
以避免与人体接触,且不得将该等化学物质排放到饮用水中。
如违反这些标准将受到高12,500美元的强制性罚款。除了手袋及配饰之外,许多签署公司还同意将这些标准用于皮带和鞋子用材料。美国消费品安全限制消费品中的铅含量,
特别是儿童产品。《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 给儿童产品底质的铅含量提出新的限制,对于家具和儿童产品的油漆和涂层表面铅含量,亦提出较低的限制;
同时订立《ASTM F963》标准,当中包括对重金属的要求,针对所有玩具中强制实行
加州65提案部分案例要求如下表。
项目覆盖产品
物质限值要求
玩具及儿童护理用品
铅
油漆和涂层材料≤90ppm
PVC 材料, 婴儿围嘴≤200ppm
其它材料≤600ppm
邻苯
DEHP, DBP,BBP,DIDP和DnHP分别小于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