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决权是监督权的延伸。 一旦发生评标没有客观公正地履行义务、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影响评标结果,或者出现评标无效的情形,招标人可以行使否决权。七部委30令第七十九条、七部委27号令第五十七条,列出了评标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影响评标结果时,招标人和监督机构可以依据该条款的规定,否决评委会的工作成果,要求评委会重新进行评审,或者招标人自己选择重新招标。要求评委重新评审。
根据具体标的目的不同还可以进一步细分。如工程类进一步可分施工工程、装饰工程、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化学工程……每一种具体工程的标书内容差异非常大。货物标书也一样,简单货物如粮食、石油;复杂的货物如机床、计算机网络。标书的差异也非常大。
这是招标书主要的内容,主要由使用单位提供资料,使用单位和招标机构共同编制。 下面以机床为例说明编制技术要求和附件时应注意的事项。 当然项目不同对编制标书有不同的要求,但这里不涉及不同点,只讲共同点。设备的技术要求及附件包括的主要内容有:设备规格、技术参数、质量性能指标、控制方式及自动化程度、工艺流程、检查验收方式及标准,还包括对原材料、零配件、工具、包装的具体要求,以及安全、环保、节能、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要求。附件通常包括典型零件加工图纸等。
以机床为例说明技术要求及附件的编写。 标书大致可分为11项。就11项内容简要说明。 A.招标编号:便于项目管理,由招标公司编号。 B.设备名称:注意准确,符合国际、行业规范。 C.数量:单位明确、防止误会,数量准确。 D.交货日期:要求合理的制造工期,避免因工期不合理,排斥潜在投标者。一般机床3-6个月,大型机床8-10个月或更长。 E.设备用途及技术要求:
代写标书完成后的审核要细致,对于标书来说,细节是魔鬼,一个数字的错误、一个页码的疏忽,有可能会被直接废标;所以,做完标书一定要审核,标书要经过三重审核才会交付给客户:
1、标书员完稿后先自审;
2、自审完毕,提交项目部主管再次审核;
3、质检部门终审后提交给客户;
只有这样细致的把控,才不会让客户因为标书的原因而导致废标。
想要进行投标,都需要编制标书,或者个人没有这方面的能力,所编制,目前市场需求代做标书也越来越多,很多企代做标书。选择做标书,才能真正有助于投标活动的进行。如果编制不好标。应答的顺序和格式严格遵循招标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