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产与负债资料
现金盘点表、银行存款询证函、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
大额往来款项询证函及依据
诉讼、呆坏账、无法支付负债的证明
存货盘点表、保管确认函、购货发票、购销制度等
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依据
借款专项说明、合同、询证函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时,债务人需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此公允价值的确定通常需借助评估机构的意见。
税务规定强调评估必要性
《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及财税〔2009〕59号通知指出,企业在进行“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及“债权转股权”时,需准备清偿债务的协议、合同及非货币资产公允价格确认的合法证据等资料。这里的“非货币资产公允价格确认”即指由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出资方式、会计准则还是税务规定来看,债权及股权的评估均属必要环节,以确保交易公平、合法且符合相关规定
基于对项目内涵的深入理解,为使评估结论和报告便于审核,我们将搬迁损失评估细化为三大子项:不动产损失评估、停产损失评估及搬迁费用评估。这一分类不仅体现了对项目的深刻理解,也便于各方审核。其中,不动产损失用于与谈判补偿,停产损失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向申报,搬迁费用则由大股东核准并出资。
在评估过程中,我们坚持“科学合理,不重不漏”的原则,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完成了评估任务,赢得了主管部门的肯定及各方的接受。具体做法如下:
不动产损失评估涵盖房屋、构筑物、管网及绿化等不能随迁的财产,其价值类型依据拆迁规定和标准确定。因缺乏可比工业建筑市场案例,我们采用成本法确定其价值。
停产损失评估则考虑搬迁导致的获利能力暂时损失,以搬迁期间企业净利润损失计算,依据年年均销售收入净利润率和当年预计月平均销售收入得出。
搬迁费用评估是对随迁财产从拆卸到新址安装试车全过程费用的估测,包括拆卸、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各项费用。
此外,我们还注意到:
根据补偿部门的不同,评估报告及价值类型需符合其规定。例如,房屋损失评估需遵循拆迁主管部门的方法,而间接损失则不纳入评估范围。
土地使用权虽以优惠价格租赁取得,但搬迁后失去使用权,形成损失,需向有关部门申报经济补偿。
评估过程中,需加强现场清查核实,确保各项财产“不重不漏”。
目前,该上市公司的搬迁损失评估结果已被各方接受,经济补偿顺利推进,工厂已在新址投产,成为当地的样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