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科学技术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评价工作机构在线开展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分批次公示公告、集中抽查等工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便捷服务。请各地科学技术部门于10月31日前完成拟入库企业公示文件发布工作。
省级科学技术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企业填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内容是否完整进行确认。内容不完整的,在服务平台上通知企业补正。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由省级科学技术管理部门在服务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信息库并在服务平台公告;有异议的,由省级科学技术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核实处理。
问: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否每年都要申请认定? 答:已入库企业应在每年3月底前通过服务平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中的信息进行更新,并对本企业是否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进行自主评价,仍符合条件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码,可继续享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