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房屋建筑”指有顶盖、梁柱、墙壁、基础以及能够形成内部空间,满足人们生产、居住、学习、公共活动等需要的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一般简称建筑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所进行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和维护等各项技术工作及其完成的工程实体。
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企业具有的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建筑工程相关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职称。单项合同额3000 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