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总部经济招商?
总部经济招商主要是园区内注册,园区外经营,采取异地经营。企业不需要实体入驻,不受地域的限制,大力节约了企业的成本,免去了实体入驻的高额费用。企业按照以往的情况正常运营及纳税,总部基地的相关税收优惠福利主要体现在地方财政扶持,这也是目前总部经济招商的特性。总部经济招商不会占用地方资源,并且可以给予地方很大一部分财政收入,地方又把财政收入部分作为一种奖励给予企业,实现-企业的共赢。
重庆、天津、河北、四川、贵州等地总部经济有限公司扶持奖励政策:
在园区内成立有限公司或者迁移主体公司,正常纳税,当地会根据当地财政留存比例进行返还奖励,具体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全额留存的50-80%进行返还。增值税地方留存5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
园区产业扶持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企业来到该地区投资和发展。在该政策下,企业相当于可以享受到园区根据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的金额,按照一定的地方留存比例给企业作为扶持奖励,从而降低企业的实际税负。(增值税:奖励地方留存50%-80%的扶持奖励,所得税:奖励地方留存50%-80%的扶持奖励并且享受当月交税次月奖励的政策)。这样就可以合理合法的降低企业的税负。这种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旨在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和招商引资,为企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