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个人资公司变更登记
1)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或资格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合伙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事项须报经审批的,应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