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丈院是监院或方丈的正寝之所。一般在寺院的后部单建一处房屋或院落,作为寺院住持的住所。古代维摩居士之石室为方形,长宽皆一丈,故曰“方丈”。后来的方丈室虽为寺院住持的住所,但并不,面积也不大。后来的监院或方丈常在寺院旧房屋中处理公务,一些小型寺院,也不设方丈院,而将寺院内的旁院、跨院作为监院、方丈止息之所。
石碑的碑记基本为三类:
一是介绍该寺历史,包括初建、重建时间,高僧、官员和文士在此修持、游览及其歌赋;
二是刊刻公示该院制度;
三是公布四方信士在寺院兴建或重建中布施者姓名及金钱数目。
有的寺庙还有图碑,刻录该寺的平面图。
有的千年古刹还把历代石碑包括已废毁的寺庙内石碑集中在一起,形成碑林。
斜廊和飞廊建筑始于唐代,延续到明清。四川乐山无由寺后部石窟过道中即建有斜廊和飞廊,上面还有两三处浮雕,代表着唐代木构建筑斜廊画面高水平;西安大雁塔门楣石刻佛殿图上,左右两廊与大殿连接,其曲线十分美观;北京雍和宫大佛殿也建有飞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