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数据要素价值释放。
数据的战略资源和核心要素地位,加大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深化数据应用创新,探索数据资源流通交易,加强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加速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进程,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动力。
1.强化数据要素供给。
强化公共数据资源归集和治理。构建的全省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完善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完善政务数据采集汇聚制度,确立政务数据采集的目的、范围、方式和流程规范,持续推进人口、法人、社会信用、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五大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快教育、医疗、交通运输等领域数据资源汇聚,按需汇聚水电气等行业数据,推进专题库建设。创新面向业务应用的公共数据汇聚机制和模式,完善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扩大公共数据按需归集和共享范围,推动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融合汇聚和开发利用。强化公共数据治理和质量管理,完善公共数据治理领域的制度和规范建设,加强数据治理考核、评估,建立数据质量问题处理机制,实现数据质量的全闭环管理,提高全省公共数据资源质量。
提升社会数据治理能力。以公共数据带动民用、商用大数据协同发展,鼓励、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单位主动积累数据,对行业和市场数据资源进行系统全面的采集、汇聚、整合、存储,集约建设全国性或区域性数据中心、行业数据资源平台。聚焦城市管理、应急响应、防控等需求紧迫领域,推动数据协同治理先试,探索主导、多元联动、共建共治的新机制,提升社会数据治理能力。发挥地方、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引导工业、金融、电力等省内行业企业探索数据规范管理的机制和模式,强化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打造分类科学、分级准确、管理有序的数据治理体系。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的数据治理组织机制、管理制度和技术能力,推动企业建立数据官(CDO)制度,不断提升企业数据治理能力。开展DCMM国家标准贯标工作,组织企业积极参与DCMM评估,遴选一批企业数据治理案例并加以宣传推广。
2.
强化网络安全防护。全面贯彻网络安全法,深入实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级保护、安全审查、密码评估等制度,加强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等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防护措施,加快构建集态势感知、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于一体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推动建立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强化网络诚信制度化建设,着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防范科技应用带来的道德伦理风险,加快研发和应用隐私保护、舆情监控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技术应用的标准、流程、方法,充分保障公民在技术应用中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贯彻落实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投诉、举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共享等环节安全管理。严密防范和打击网络黑客攻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为网络犯罪提供服务的企业和网络平台。
加快建设5G网络。落实以5G为核心的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在新建、改扩建公共交通、公共场所、园区、建筑物时,统筹考虑站址部署需求,推动将基站纳入商业楼宇、居民住宅建设规范。推进基站快速部署,深化铁塔、室内分布系统、杆路、管道及配套设施共建共享力度,实现省域范围内全面、连续、深度覆盖的网络,推进5G网络在交通枢纽、大型体育场馆、景点等流量密集区域的深度覆盖。加快工业互联网、车联网、智能电网等行业虚拟专网建设,打造虚拟专网先导区。试点5G网络共享和异网漫游,加快形成热点地区多网并存、边远地区一网托底的网络格局。支持在工业制造、交通物流、智慧城市、政务服务、高新视频等领域开展“5G+”融合应用示范,加快5G毫米波商用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