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
2023年3月,某公司员工小王在骑电动车上班途中,与一辆闯红灯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小王左腿骨折,经交警认定,轿车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小王被送往医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5万元,误工3个月。
小王所在公司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小王向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公司积极配合,终小王被认定为工伤,并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与此同时,小王也向轿车司机及其保险公司主张交通事故赔偿,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轿车司机及其保险公司赔偿小王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5万元。
争议焦点: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同时获得吗?
法律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中,小王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不负事故主要责任,因此应当认定为工伤。
关于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可以同时获得,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小王在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也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方主张民事赔偿。
案例启示: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申请工伤认定和交通事故赔偿。
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同时获得,但医疗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能重复赔偿。
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咨询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语:
小王的案例告诉我们,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才能大限度地获得赔偿,保障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