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质审核
生态环境监管部门组织到现场进行踏查,审核材料,提出建议。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质 审批
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出具不予许可决定
书。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质申请材料
1、申办单位提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申请书》(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审查原件,收复印件)。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评批复(复印件),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监测报告及批复(收复印件)。
4、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验收、消防和安全验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土地使用证或有关租赁合同(复印件)。
6、分类贮存区的说明及照片,处理场地区域分布的说明及照片,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说明及照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所涵盖信息的文字说明及照片,运输车辆照片、车辆牌照说明及照片或受委托运输单位材料,视频监控设备检验合格证书,电子地磅说明及照片,环境污染应急预案文本,日常监测方案或委托监测合同,危险废物委托处理合同或被委托单位经营许可证,安全、质量、环保等技术人员职称及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人员培训制度(复印件)。
7、以上所提交材料以A4纸装订成册并单位鉴章,一式1份,并提供电子文档光盘1张(含申报纸质材料的全部内容,以单个文件名保存WORD文档,每个文档小于15MB)。
每年招标采购第三方审核单位,对拆解处理企业开展立审核。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在第三方审核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管情况进行初审;市局根据审核记录和现场核查情况编制审核报告;省厅每季度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检查、“三流合一”比对、历史视频、员工谈话等方式进行审核并编制审核报告公示上报。
建立了“分级管理、交叉监督、逐级审核、资质退出”4项监管运行机制和“现场检查、视频检查、定期监测、危废管理、整改报告和信息公开”6项管理制度。省、市、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分别按照季度、月、半月要求开展至少1次现场检查,各级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三级联动,形成合力。
山东省在固废智慧监管平台中搭建完善了视频监控模块,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实时监控。在数字化建设上,支持引导企业加大投入,通过设置条码扫描、云端储存,开展WMS管理系统协同可视化管理等方式,全面提升信息化监控能力。
加强帮扶,助力企业发展
围绕“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目标,充分发挥作用,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建立健全了三级联审、三级联动监管机制,开展了“一支部服务一企业”主题党日活动,服务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