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集成资质是计算机、信息、集成类企业的基本资质,是企业参与招 投标的重要加分项目,甚至是一些项目的门槛条件。由于政策调整,主管部门要求暂停系统集成资质的认定,2019 年,经过国家电子协会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努力,中国电子信息联合会于2019年11月26日颁布了新标准:《信息系统建设和能力服务评估(CS)》,这是取代已取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新资质,已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和认可。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是指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线系统,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将各个分离的设备、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的、统一和协调的系统之中,以及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提供支持的服务。包括信息技术咨询、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及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集成实施、运行维护和运营服务等。
CS资质办理要求
CS1的办理要求不高:企业成立满一年、10个以上员工缴纳社保3个月、100平以上的办公场地即可。
CS2的办理要求:企业成立满1年、31个以上员工缴纳社保3个月、5个以上中级工程师、PMP等相关职称人员。
CS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能力资质新办企业只能从或二级开始申请,如果公司已经办理了CS资质,可以选择升级,比如CS二级升为CS三级。
能力评估工作由经电子联合会评审合格的符合条件且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电子联合会对评估机构实行分级管理,其中评估机构可开展所有级别的能力评估活动,乙级评估机构只可开展CS1级和CS2级的能力评估活动。
CS3级(良好级)、CS4级(级)、CS5级(级)获证企业, 自证书发放日起12-18个月内,至少进行一次监督评估,证书有效期内至少开展2次监督评估,监督评估人日数不应少于对应级别初次评估总人日数的一半,两次监督评估内容应完整覆盖该能力级别所要求的能力项过程要求和度量项要求。
获证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再评估申请,再评估程序与初次评估程序一致。再评估过程中,对未能达到相应级别能力要求的获证企业进行降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