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指在一个具有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因素的区域内,由相关组织所有,由若干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的农产品品牌。该类品牌由“产地名+产品名”构成,原则上产地应为县级或地市级,并有明确生产区域范围。作为农产品品牌的一种重要类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指的是特定区域内相关机构、企业、农户等所共有的,在生产地域范围、品种品质管理、品牌使用许可、品牌行销与传播等方面具有共同诉求与行动,以联合提供区域内外消费者的评价,使区域产品与区域形象共同发展的农产品品牌。
有人笑言,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负责人亲自抓,成功率是80%。副手抓,成功率是60%,部门抓,成功率几乎为零。虽为笑谈,但不无道理。
中央明确要求,党政一把手是责任人,负责人要下大气力抓好“三农”工作,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农业农村部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仅凭哪一个或哪几个部门就能干得了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尤其是负责人要作为责任人,把乡村振兴变成一把手工程。
在中国,想在农业上做点大事,没有主导不行。
中国农业是大国小农,基本面依然是一家一户相对分散的小农经济,资源、能力和技术有限,组织化程度低,规模和产出量很少,质量不稳定,这样做出的产品很难打造成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