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与个人资有哪些区别?
一、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及《个人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与个人资企业有如下异同点:
(一)相同点
1、民事责任的承担都是无限责任;
2、都有个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与家庭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区别;
3、都是一个自然人名义投资成立的,该自然人是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人;
4、每年1-6月,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上一年度的年报公示。
(二)不同点
1、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数有限制,包括经营者本人、请帮手和带学徒等的雇工人员不得超过八人;个人资企业没有从业人数限制,既可以只有投资人个人进行经营,也可以雇工超过八人以上。
2、从事临时经营、季节性经营、流动经营和没有固定门面的摆摊经营,不得登记为个人资企业,但可以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3、个人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但个体工商户不行。个人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与个人资企业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也可以与个人资企业不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
4、个人资企业可以变更投资人姓名,而个体工商户只有在家庭经营的组成形式下才能变更经营者姓名,而且是家庭成员。
二、个体工商户注销需要哪些资料?
1、相关租赁凭证、租赁合同及承租发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原件及ca证书;
4、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近三年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
6、公章及刻章备案登记卡;
7、缴税单据(银行缴税流水单);
8、已核销发票及未核销发票;
9、成立时的相关章程(若有就要提供);
10、社保相关资料(有缴纳社保金的个体户才需提供)。
一、个体工商户是个体工商业经济在法律上的表现,其具有以下特征:
1、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均为个体工商户。根据法律有关政策,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主要是城镇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和农村村民。此外,国家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不能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自然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依法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是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个体工商户经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才可以开始经营。个体工商户转业、合并、变更登记事项或歇业,也应办理登记手续。
3、个体工商户只能经营法律、政策允许个体经营的行业。
二、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
注销国税税务登记证--注销地税税务登记证--注销营业执照--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则需注销),注销完毕。
注意:通常个体工商户是无开户银行基本户的,因此不需注销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个体工商户注销通常是不需要提供中介出具近三年注销清税报告的,但在实操中对个体工商户其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的则可能涉及要出具注销清税报告。
一、需要注销个体工商户税务有哪些情况?
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1)因发生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4)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二、注销个体工商户税务需要哪些资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和其他税务证件
(3)《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
(4)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原件及复印
(5)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或者提供金税卡和IC卡。
(6)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
一、个体工商户的含义
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二、个体工商户注销税务需要的表格资料
(一)个体工商户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领取并填报《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将有关资料提报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管理环节审核。
(二)个体工商户持填写完毕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发票领购簿》和未审核的发票等,到发票管理环节办理审核、缴销发票;到申报征收环节审核申报征收情况,并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然后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和有关资料交回税务登记管理环节。
(三)税务登记管理环节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资料随工作传递单传递到个体税收检查部门办理注销前的相关检查事宜。
(四)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收回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发票领购簿、发票章以及税收缴款书和税务机关核发的其他证件。
一、个体工商户注销营业执照需要的资料文件:
1、《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
二、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情形:
1、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更换业主);
2、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被吊的;
3、因其他原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被收缴的;
4、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
三、个体工商户注销营业执照的注意事项
个体工商户注销通常是不需要提供中介出具近三年注销清税报告的,但在实操中对个体工商户其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的则可能涉及要出具注销清税报告。
注销所需资料:
1.代表机构登记证;
2. 公章、财务章、代表私章各1枚,刻章登记卡;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IC卡;
4.国税登记证正、副本;
5.地税登记证正、副本;
6.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印鉴卡;
7.纳税账户开户资料;
8.代表及一般代表工作证;
9.代表处成立至今的凭证、账本、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等文件;
备注:代表处注销先清税,缴纳的税种是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租赁合同印花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