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文网文审批步骤:
1、设立申请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企业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文化行政部门提出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
2、对设立申请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企业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立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贰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或者不审批的决定。审批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予审批的,应当说明理由。
以设立“互联网日本动漫”为例子,为您解读设立所需原材料以下:
1、营业性互联网文化艺术企业设立申请表格(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团本(业务范围内包括“从业互联网文化活动”,加盖公章)
3、企业域名机动车登记证(加盖公章)
4、公司股本结构及企业全部股份组成中不带有外资企业成分的书(加盖公章;自然人股东中带有公司法人的,要递交企业终版规章
展览比赛文网文
展览比赛活动是指将互联网文化产
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移动电话机等用户终端,供上网用户浏览、点播、下载的传播行为,需要办理展览比赛文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