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等规定,应遵循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以及水资源相关规划、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应确定现状水平年,其选取应具代表性。宜取近年份,并考虑水文情势的资料条件,避免特枯水年和特丰水年。
水资源论证工作等级由分类等级中的别确定。分类等级由取水水源.取水影响和退水影响分类中不同分类指标的别分别确定。
地下水取水范围图在满足论证深度要求的水文地质图底图上绘制,标注已有取水构筑物和建设项目拟建取水构筑物类型数量、平面位置、开采层位与开采量等。
再生水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图应在行政区划图上标注再生水厂的位置,污水收集范围、污水收集管网以及污水收集范围面积等有关数据。
水资源论证方案在流域或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基础上,阐述分析范围内的水资源量及时空分布特点、水质现状及达标状况、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