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前海管理局新发布的通知来看,目前住所托管服务只为新注册公司提供,已经成立的公司想要入驻到前海,只能通过租赁或购置前海实际办公室的方式入驻,注册企业需符合前海准入行业目录。目前除了金融行业不属于前海准入行业,其他类型公司基本上可以直接在前海自贸区商密进行托管挂靠,若属于金融类型公司只能挂靠在前海实际的写字楼地址。
深圳前海地址托管相关注意事项
从2018年8月10日起,场地证明不再作为办理住所托管(挂靠与续约)的地址证明材料,办理住所托管仅接受深圳市内房屋产权证或经深圳市各区属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备案的租赁凭证作为地址证明材料。温馨提示:办理住所托管签订的合同有效期为三个月。
之后前海住所托管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到期前30天内,须在新住所托管系统中办理续约,否则将被视为企业失联,移交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依法处理。
办理住所托管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有关经济类犯罪等不良记录。
同一自然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住所托管企业不能超过10家。
深圳前海地址挂靠办理指南
签订前海地址托管协议的流程分为线上提交审核与线下签订协议,办理挂靠的企业先通过线上审核以后,才可以到线下递交纸质资料签订地址托管协议,否则将不予办理。
线上提交审核所需准备的资料:
企业基本信息图片(包括企业登记信息、注册资本、拟从事的经营范围、股东信息及股东出资额);
深圳市内的实际经营场所证明文件(目前仅接受深圳市内房屋产权证或经深圳市各区属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备案的租赁凭证作为地址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
前海管理局对于地址证明材料审查十分严格,所以好选择实际真实地址,可以提供新注册公司法人、股东名下的深圳市区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凭证,其他类型或者其他人员的将不予办理,与深圳其他地区注册公司要求不同的是,前海对于地址证明材料作出了相应的要求,如下:
若企业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租赁凭证的租赁期应达一年以上,租赁面积应达5㎡及以上,且办理业务时租赁凭证未过有效期。
待线上审核通过后即可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前往前海管理局签订地址托管协议,注意:在网上审核通过后20个自然日内签订住所托管协议,否则该笔业务将自动作废。
自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简称“前海自贸区”)建设工作启动以来,为享受自贸区优惠政策,大批企业选择将公司注册在前海自贸区。除少部分企业在自贸区内拥有主要经营场所外,多数企业系以入驻前海商务秘书公司的形式办理住所托管,并将部分日常办公事务委聘给前海商务秘书公司办理。
事实上,该类企业的登记住所虽然为前海商务秘书公司的地址(即“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1号A栋201室”),但往往会在自贸区之外再设立办公场所。这也相应产生了入驻自贸区商务秘书公司企业的登记住所地与经营场所相分离的问题,并使司法管辖中如何确定该类企业的被告住所地出现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