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新食品原料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按照下列顺序排列成册,逐页标明页码,各项间应当有区分标志:
(一)申请表;
(二)新食品原料研制报告;
(三)安全性评估报告;
(四)生产工艺;
(五)执行的相关标准(包括安全要求、质量规格、检验方法等);
(六)标签及说明书;
(七)国内外研究利用情况和相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八)申报委托书(委托代理申报时提供);
(九)有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
6.审批流程是什么?
答:网上申报、预审查、受理、审核(含技术评审)、决定、结果送达。
7.受理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新食品原料定义,具有食品原料的特性,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且、无害,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慢性或者其他潜在性危害。
8.哪些情形不能申报新食品原料?
答:1.不具有食品原料特性;
2.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的;
3.国家卫生健康委已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其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新食品原料管理要求的。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公章
4、u盾
、公司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一致;
第二、零售食品地址为底商,楼上只能办理批发(具备仓库);
第三、经营地址的使用面积不低于20平米;
第四、仓库需摆放货架,办公室需摆放办公设备;
下面是办理餐饮的要求:餐厅批食品另需要的要求:
1、要有立的消毒间
2、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3、有上下水
4、有灶台
5、消毒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