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的收集
由品质部确定需要收集的数据,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
a) 顾客满意度(含交付合格率、及时率、顾客干扰、顾客通知、退货等);
b) 产品的符合性;
c) 质量管理体系绩效及有效性;
d) 策划的有效性;
e) 风险和机遇应对措施的有效性;
f) 外部供方绩效;
g)质量管理体系改进的需求。
制造过程审核准则是:
a) 顾客的过程审核条例,安全件/法定法规件审核条例;
b) 生产控制计划及PFMEA。
c)《过程审核管理规范》。
公司为供应商绩效评价过程准则,以便确保外部提供的产品、过程和服务符合内部和外部顾客要求。
至少应监视以下供应商绩效指标:
a)已交付产品的符合性;
b)在接收工厂对顾客造成的干扰,包括整车候检和停止出货;
c)交付排程的绩效;
d)*额运费发生次数。
如顾客有所规定,组织应视情况在其供方绩效监视中包括:
e)与质量或交付有关的状态顾客通知;
f)经销商退货、保修、现场措施以及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