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委托报价员C做报价,B公司也委托报价员C做报价(A、B不知道同时委托C做报价),
报价员C在自己电脑上直接制作上传了A、B两家公司的报价
。导致A、B两家公司
计价软件加密锁信息中的加密锁序列号相同
,按投标文件雷同、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锁、报价软件锁、投标文件
从头至尾一定要电脑网络
。万一不小心插错,宁可不投。
不熟悉法律法规或理解有误
如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协议书,
或既以某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又以自己名义投标;
《采购法实施条例》、
《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条例,
不熟悉或有理解误差。
实质性条件有硬伤
营业执照等各种资质证书超范围经营、
或超过有效期、未通过年检、
“★”指标是实质性要求的,
忽略“★”指标,属于“一票否决”范围!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高投标金额,
这是不应该犯的失误,
一个数字失误让人力物力瞬间付诸东流……
误解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一般都作为实质性要求。
如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
有不少投标人却承诺为10天、30天,还有投标人承诺为“次日”,
误以为投标有效期越短越好,
如果对此理解错误
作为投标人,应该如何防止废标呢?
主要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
1、加强法规的学习和宣传
如果大家都能加强对这些采购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就会从思想上重视招标采购,增强防范废标意识,就会熟知哪些环节容易发生废标,哪些环节应当谨慎操作,从而不会人为地发生废标的情形。
所以,加强招标采购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应当成为时刻坚持的一项工作任务,尤其是在每次开标前,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人和投标的供应商一起学习上述法律法规,并对应注意的一些细节问题进行强调,非常必要,这等于为采购当事人各方防止废标,注射了一剂“预防针”。
规范招标信息发布
这是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都能充分参加投标,使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的必要手段。可以设想,仅仅在一家的新闻媒体,或在集中采购机构门前公告栏上发布招标信息,是很难让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及时掌握招标信息的。
因此,规范招标信息发布也是从源头上防范废标的一个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