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的住所为租借的,除提交上述之一的产权证明外,还应提交下列之一的使用证明:属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方应是房屋所有者,承租方应是正在申请开办的个体工商户);若属转租的,应提交转租协议(出租方为原承租方)和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证明或在转租协议上盖章确认;属无偿提供使用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无偿使用的声明
代办执照,顾名思义,既是委托别人为自己办理执照、手续等。代办执照的委托人指需要成立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为自然人也可是法人);受托人指去工商局办事的人员或机构, 可以是公司股东之一,也可是的登记注册机构(其具体办事的工作人员有经济人协会颁发的“企业登记代理执业注册证书”。
委托方须准备以下材料
1、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原件
2、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一寸彩照两片
3、想好公司的名称(四个,以备用)
4、找好办公地址(是商业用房)
5、租凭合同原件(要有地址及面积)
6、场地使用证明(当地村委会开具)
7、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的正副本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在实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如果讲区别,那仅仅是外表的形式而已。在使用方面,正本是“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显处,否则你可能因未悬挂执照而受到处罚;副本一般用于外出办理业务用的,比如: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签订合同等等。
登记主管机关收到企业报送的年检材料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认真审核,发现如下问题,视情节轻重,依据《企业法人年度检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处罚:
1、在规定的时限内未申报年检材料,且在住所查无下落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2、确已歇业,但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3、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登记主管机关对应具备但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或有严重违法行为须停业整顿的企业法人,暂缓通过年检,并依法进行处理。待引起暂缓通过的因素消除后,再补办年检手续。
补办营业执照副本应提交的材料:
先到报社刊登营业执照副本遗失声明作废的广告,记得在广告上注明执照号码,然后带上这份报纸,到当初办理营业执照的工商局申请补发营业执照副本。个人建议您还是先去当地工商部门咨询一下,问清楚对“营业执照遗失声明作废”的广告规格或者内容有没有特别的规定,免得自己刊登的广告不符合他们的要求。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2 、公司/企业签署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 、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4 、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