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原产地证_鞍山原产地证代理_鞍山原产地证代办|
原产地证种类:
当前鞍山可申请的原产地证书首要分为一般原产地证书(CO)、普惠制产地证书(FORM A)、区域性优惠产地证书(FTA)三类。
1.鞍山一般原产地证书(CO):与我国建交的国家都可以签发,仅能证明我国原产,没有关税优惠,属于非优惠原产地证。
2.鞍山代理普惠制产地证书(FORM A):优惠原产地证的一种,一般指发达国家给发展我国家的关税优惠,意图国:欧盟28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爱尔兰、丹麦、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芬兰、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塞浦路斯、马耳他、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土耳其,挪威,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日本,俄罗斯联邦,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克兰。
3.鞍山区域性优惠产地证书(FTA):包含:我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亚太贸易协议原产地证书;我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FORM F);我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原产地证书;我国-秘鲁自贸区原产地证书;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ECFA);我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区原产地证书;我国新加坡优惠产地证书;我国新西兰优惠产地证书;我国瑞士自贸区优惠产地证书;我国冰岛自贸区优惠产地证书我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我国-韩国自贸区原产地证书;我国-澳大利亚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等。
鞍山代办原产地证需要具备条件:
(1)在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
(2)从事“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事务的企业
(3)外商投资企业
(4)申请企业已在商检局完成原产地证存案挂号;
(5)申请企业的出产设备、出产工序、产品原材料原产情况已在产地证处进行存案挂号,所申报的产品符合相关自贸区协议原产地规范;
(6)自申请之日起算,年内未发作查验检疫违法行为,在原产地规矩适用方面的签证年差错率1%以下;
(7)具有完善的原产地声明管理和原产地追溯制度;
(8)已建立经三方认证并继续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9)具有两名以上经过原产地事务考核、具备断定货品原产地能力的申办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