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含铅”是指,特定产品中:
1、PVC部件的铅含量小于0.02%(200ppm);并且
2、可接触到的非PVC部件铅含量小于0.06%(600ppm)。
“特定产品”包括:
1、为6岁以下儿童设计,或在合理情况下被6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
2、以及为3岁以下儿童设计,或在合理情况下用于促进3岁以下儿童睡眠、放松、修饰、卫生、喂食或辅助3岁以下儿童吮吸或磨牙的“儿童护理品”。
CP65针对珠宝、服装、箱包、运动垫具、玩具和儿童保育用品、陶瓷玻璃制品、铝制炊具、自行车及其配件、
电气装置和电线电缆等产品都做了规定,其中广泛的限制物质为铅。所有在加州销售的产品,包括纺织品、
玩具、杂货、食品接触产品、电子产品等。
2021年9月,《加州第65号提案》共发出249份“60天违规通知”,低于8月份的335份,其中大部分通知是对铅的通报,占总数的46%;
邻苯二甲酸盐共有93份,约占总数的37%;
其余有27份是对食品中丙烯酰胺的通报;
还有5份涉及主要由涤纶和氨纶制成的手机壳、水壶架、面罩和袜子中双酚A(BPA)的通报;
食品类有104份通知(占总数的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