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后,因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向税务机关申请将税务登记内容重新调整为与实际情况一致的一种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和非工商登记变更两个内容。
纳税人缴纳关税后,海关或纳税人发现应征税额少于实征税额,即构成溢征。海关将实征税额大于应征税额的部分追还给纳税人的行政行为,即称为溢征退税。 根据中国现行海关法的规定,下列造成溢征关税的,情况属溢征退税范围: 1、海关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错误或不适当。 2、海关计征关税中有技术性错误。 3、海关核准免验进口货物,税后发现有短卸(包括装船时短装)事情。 4、进口货物征收关税后海关放行前,发现国外运输或起卸过程中遭受损坏或损失,并不再补偿进口;起卸后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损失;以及海关查验时发现非因仓库管理人员或货物所有人保管不当而致货物破漏。损坏、腐烂。 5、海关放行后发现货物不符合规定标准,索赔后不再补偿进口者。 6、已征出口税因故未能装运出口,申报退关者。 7、依法可以享受减免关税优惠,但申报时未能缴验有关证明,征税后补交有关证明,经海关同意者。
出口退税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出口企业的发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增加出口收入,促进国际贸易的平衡发展;同时,出口退税也可以帮助企业降低使用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