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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辑节能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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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评估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简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各级人民发展改革部门管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节能评估文件或填写节能登记表。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或对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并将审查意见或节能登记表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中文名节能评估外文名sdfds性 质名词类 型学术
目录
1 概念
2 实施意义
3 评估类型
4 评估方法
5 评估要求
6 评估程序
7 法规政策
▪ 法律规定
▪ 专项法规
▪ 法规范例
▪ 地方法规
▪ 产业政策
▪ 行业标准
8 评估报告
▪ 报告要求
▪ 报告格式
▪ 报告范例

主要内容编辑 播报
重大事项的工作方案由各事项的负责人提出,街道办事处接受提案后,通过对该提案的可行性讨论后,认为可行的即发还该负责人,责其对该提案做出相应的评估报告,并确定提案人为负责人。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围绕评估事项可能存在的稳定风险,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稳定性评估,确定不稳定隐患和问题的风险范围和可控程度。
(一)评估合法性。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是否符合党的政策;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二)评估合理性。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正确反映了绝大数群众的意愿;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兼顾各方面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评估可行性。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能否为本级财力承受、能否为绝大数群众接受和支持;是否经过严格的可行性论证,经过的、严密的决策审批程序;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不会导致相关行业、地区群众相互攀比;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恰当。
(四)评估稳定性。是否严格执行了环保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混乱地区是否得到有效整治;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存在公共安全等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风险程度和范围是否可控;化解矛盾问题的对策措施是否完善;是否有相应的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五)评估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相关因素。
工作程序编辑 播报
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按照分工和职能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责任主体负责评估
1、调查社情民意。对已确定评估的事项,责任主体成立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组成的风险评估工作组,制定评估方案,采取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基层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掌握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准确把握评估,适时组织评估。对争议较大、性较强的评估事项,要组织相关群众和进行听证或论证,为评估提供科学、客观、全面的手资料。
2、缜密分析预测。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稳定性及其他相关问题,责任主体进行全面分析评估,特别要对评估事项实施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进行分析预测,对因实施评估事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及所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做出评估预测。
3、形成评估报告。综合各方面收集掌握的情况,通过认真分析研究,形成评估报告,并提出明确的处置意见:稳定风险较小、不会引发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上访或个人极端不满的为四级预警,加快实施;存在一定稳定风险、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群体性越级上访,但可以控制的为三级预警,分步实施;存在较大稳定风险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大规模越级上访或个人极端事件、短期内难以控制的为二级预警,暂缓实施;存在严重稳定风险、得不到绝大数群众支持、可能引发重特大涉稳事件的为预警,不实施。同时,责任主体将评估报告提交主管部门审查,需要逐级审核确认的应逐级提交。
(二)主管部门进行审查。街道会同有关部门,从法律法规、政策、维稳等方面进行审查。对评估报告涉及的相关不稳定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研究,深入分析研判,向决策机构提交审查意见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三)决策机构作出决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有权作出决定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评估事项做出实施、分步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的决定。
(四)及时反馈决定情况。决策机构应及时将决定情况和相关要求反馈主管部门和责任主体,并对预防和化解矛盾风险,做好稳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五)及时落实维稳措施。主管部门和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评估决定和要求,对虽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但经评估决定实施的事项,认真落实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对符合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急需实施但又容易引发矛盾冲突的事项,在制定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对经评估决定暂缓实施的事项,及时研究对策,待矛盾化解、时机成熟后再行实施;对不能使绝大多数群众受益、不能得到绝大多数群众理解支持的事项,终止实施。责任主体对已经评估付诸实施的重大事项,要坚持全程跟踪并做好后续评估,及时发现和化解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完善相应措施,确保决定事项、重大政策的贯彻执行和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进。
工作要求编辑 播报
全街上下要把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大限度地发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作用,为维护全街社会稳定提供坚实的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部门负责人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人,班子分管领导是所分管领域的主要责任人,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做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的前置程序和条件,对应进行风险评估的事项做到不评估不上会、不决策。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对需经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对凡是应评估而未经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不得提交街道会议讨论。
(二)建立报告和备案制度。各社区、各部门要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制度,密切掌握动态,及时将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街道综治办。责任部门要建立涉稳信息直报制度,在政策实施范围和项目实施相关社区和部门设立维稳信息直报员,及时了解情况,落实维稳措施。同时,各社区对做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送综治办备案。
(三)形成规范的运行体系。各社区要按照街道统一安排和部署,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研究制定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方案和具体的评估办法,协调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社区要强化培训,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评估责任,强化维稳措施,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落到实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隐患。
(四)严肃考核查究。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情况作为专项考核内容,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范畴,落实奖惩措施。街道综治办要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按评估工作的监督检查,适时通报有关情况,督促各社区认真做好评估和自查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不断完善。对不重视、不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未进行,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评估失实,或未按照评估审查意见制定落实相关防范化解和处置措施,或未按照相应程序和规定严格审查把关而作出决策,导致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兰州市城关区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和信访工作相关规定,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维护稳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向责任社区和负责人下达《拱星墩街道重大事项风险评估责任查究通知书》,同时抄送街道纪委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对评估小组、责任主体和决策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调查结果和追究责任的情况在3个月内,由各社区报告街道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凡被街道维护稳定领导小组下达《查究通知书》的社区,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绩和法律责任,对责任部门按照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
报告模版编辑 播报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一、主要目的


交通影响分析是大型项目开发建设不导致开发对象周边交通服务水平下降的重要措施,是避免土地开发的规划控制措施。分为规划交通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二、分析内容


(1)交通影响分析的主要内容至少包括:分析范围确定;现状交通分析;交通量预测;交通影响评价;改进措施;结论与建议。


(2)分析范围确定:分析范围应包括拟建项目对道路交通产生显著影响的区域。一般情况下,应选择拟建项目所在的由城市主干道围合的区域。对于需在立项阶段进行初步交通影响分析的项目和对交通影响较大的项目,分析范围应适当扩大。


一般来说,交通影响评价的侧应放在制定切合实际的改善措施以使建设项目对外部交通所产生的影响尽可能地减小和明确界定开发商对此影响所应承担的市政设施建设义务两个方面。为使城市建设与交通协调发展,一方面应考虑新建或改建项目在路网交通流量自然增长的情况下对交通设施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应具体分析这种影响在未来路网交通流量中所占的比例,使项目的控制在合理的规模内,做到既能使交通设施承受这种影响,又不妨碍城市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


三、分析对象


1、非交通设施项目的建设规模和项目开发性质满足下述条件之一,应进行交通影响分析。


(1)非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在城市中心区或交通敏感的区域,建筑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定,下同);在中心区外围的市区或交通相对宽松的地区,建筑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


(2)非交通设施项目的开发性质:使用性质及开发规模发生变更;小区规划;在城市重要干道两侧的开发和改造;重要的公共建筑;产生交通量变化大的其他或临时用途建设项目等。


2、城市交通设施的建设项目均须进行交通影响分析。


3、交通影响分析应在项目报建审批阶段进行。但当非交通设施项目的建设规模超过规定标准的8-10倍,或建设项目属于大型交通设施,或主管部门的其他开发项目,在项目的选址、立项阶段需进行初步的交通影响分析。


四、影响评价


是指对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新生成交通需求对周围交通系统运行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价,并制定相应的对策,消减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的技术方法。


交通影响评价是研究新建项目或城市土地利用变更对交通的影响,交通影响评价的目的是:评价和分析建设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新增的交通需求对周围交通环境产生影响的程度和范围,从而,在满足一定服务水平的条件下提出对策,减小项目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缓解项目产生的交通量对周围道路交通的压力。


五、那些项目需要做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1)停车泊位数超过100个的医院、超过200个的场馆与公园(停车泊位数按《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配建机动车标准测算)、


(2)单报建的中小学校项目;


(3)长途车站、公交场站、公共停车场及区的加油加气站(含改扩建)项目;


(4)用地面积超过100亩的物流、工业项目;


(5)需在城市主干道及以上道路一侧设置机动车出入口的建设项目;


(6)涉及交通需求可能增加的规划调整项目(改变用地性质、调整容积率);


(7)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其他项目。


六、交通影响评价的项目按下列情形实行分类管理


(一)核提规划条件阶段交评


规划条件申请方在申请核提规划条件时应提交已审定的交评意见,规划管理部门以交评意见为依据之一核提规划条件。


核提规划条件的交通影响评价应主要对项目开发程度(对交通的影响)、项目开口、项目用地内各类交通设施配置要求等提出交评意见。如果商业建筑面积可能大于等于成规办[2011]202号文件第二条启动阀值2倍以上的项目,还应要求在方案阶段在细化交通影响评价。


(二)规划调整论证阶段交评


涉及用地性质调整或容积率调增的项目,应在其调整论证阶段同步进行交评,交评意见应作为调整论证的条件之一。


与用地性质调整或容积率调增论证同步进行的交通影响评价,应对拟调整事项(对交通的影响)、项目开口、项目用地内各类交通设施配建要求提出交评意见。


(三)项目方案阶段交评


商业建筑面积大于等于成规办[2011]202号文件第二条启动阀值2倍以上的建筑项目,还应在方案阶段同步进行交评,交评意见作为方案审查的依据之一。


方案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不改变已核发的规划条件。主要针对建设项目具体的交通设施配建、交通组织方案进行评价。提出相应优化措施作为交评意见。


(四)简易交通影响评价


对距离城市主次干道及以级道路一个街坊以上需作交评的建设项目、拟在城市主干道及以上道路一侧设置机动车出入口的较小建设项目,可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建设、交通、公安交管部门研究提出交评意见。


七、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调查分析项目建设前交评范围内的交通量及交通设施服务水平,分析项目投入使用后的交通量及交通设施服务水平的变化,并提出具体的应对方案,使交通状况不恶化。

根据规划方案和矿山具体情况,确定重整土地的内容和方法。重整土地作业一般有:
(1)保存表土
在矿山进行基建时,铲出厚0.3-0.5m的表土,储存备用。这项作业往往由铲运机来完成,也有使用推土机或其他设备的。
(2)回填
采空区或废石场的回填作业可由采矿设备来完成,同填表土的厚度,根据用途确定,当采用交替法复垦时,废石直接排放到采空区充填。属于这种方法的有:索斗挖掘机开采复土法,汽车回运复土法,沿等高线分区段剥离开采复土法等。
(3)平地
为了便于种植农作物,防止水土流失。坡度一般不超过10%,坡度再大就修台阶。通常可采用推土机、索斗挖掘机等设备进行平地。
(4)修整边坡
为了防止滑坡、应将原采区和废石堆的边坡进行修整和加固处理 [2] 。
开发与利用编辑 播报
土地的用途和功能,应根据矿区开采后的破坏程度和范围,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等因素来确定,开发利用的一般原则是:人多耕地少的地区,可种植农作物;靠近城市的地区,可修建公园、娱乐场所,靠近风景区的地区,可营建体养旅游设施;与地表或地下水连通的露天采空区,可辟为水库、鱼塘、人工湖泊或水上娱乐场所,有的矿井可作为仓库等。总之,无论作何种用途,即使是暂时未利用的边远地区,为了保护环境,也应在重整土地的基础上种草植树,促使生态演替。在条件成熟后,可开辟为牧场。开发和利用的技术内容有:
(1)改善岩土性状
通常废石尾矿中存在着一系列不利植物生长的因素,这些因素包括重金属污染、pH值小于5或大于8.5、含水量不平衡、颗粒尺寸的级配不稳定、缺乏养分、表土不稳定等。因此。即使是种草植树,也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处理,有效的处理方法是回填一定厚度的表土。废石中如果不添加表土,则除硫化氧化菌外,其土壤植物区系和动物区系通常是不存在的。培养一种能进行必要的养分循环的土壤有机体,对于培植一种自身延续的植物是十分重要的。
(2)种植方法
通常,很难在光秃的岩石或矿山边坡上进行种植。可行的种植方法有两种:一是寻找小石穴、山麓碎石和裂隙,将植物种植其中,二是人工穴种,用少量炸药控制爆破,形成植坑,填入表土后再种植在一般情况下。种植方法取决于植物的种类:草本植物用种打播种、木本植物用植株栽种。
(3)植物的选择
在废石上种植有两种可能生长的植物:一是按贫瘠土壤的现状,选择有耐力的植物,这一方法叫做“生态法”,即选择在自然环境下,可以忍受严酷环境的浸入树种(或称“树种”)在裸地上定植,这类植物的种植和成长,可改变或改善环境,使其他植物得以生长,二是改变土壤条件,使其适于所选择的特定植物的生长,这是通常采用的方法。当然,这两种方法也可以结合使用,通常称为“合成生态系统法”。总之,在矿山土地复垦工作中,根据当地具体条件来选择植物品种 [1] 。
展望编辑 播报
矿山土地复垦的发展方向是:推广交替复垦工艺和废石尾矿充填采矿法,做到矿山无废石排放,完善和推广废石周缘堆置法,及时控制环境污染和破坏,研制整地设备。加快复垦速度,因地制宜种植耐性大的优良植物。加速绿化进程,以矿山土地复垦为中心。统筹规划,扩大周国劣质土地的改造,增加耕地和林木覆盖面积,提高土地的使用价值,促进生态环境的自然良性演变 [3] 。

地质灾害活动程度和危害能力进行分析评判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又称地质灾害灾变评价。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是在查清地质灾害活动历史、形成条件、变化规律与发展趋势的基础上,进行危险性评学科,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与防治评价。
该评价主要是对地质灾害活动程度和危害能力进行分析评判。
中文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外文名dangerous assessment of geological disaster学 科自然灾害与防治自然灾害分类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等
目录
1 自然灾害简介
2 危险性简介
▪ 释文
▪ 学科
▪ 活动程度的基本指标
▪ 危害能力的基本标志
▪ 危险性分类
▪ 目的
3 危险性评估
▪ 破坏能力的评估
▪ 破坏强度的评估
▪ 国家的相关规定
4 相关条例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主要确立了如下三项原则
▪ 地质灾害的五项主要的法律制度
自然灾害简介编辑 播报
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燃、黄土湿陷、岩土膨胀、砂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危险性简介编辑 播报
释文
又称地质灾害灾变评价。
在查清地质灾害活动历史、形成条件、变化规律与发展趋势的基础上,进行危险性评价。
学科
自然灾害与防治价。主要是对地质灾害活动程度和危害能力的分析评判。
活动程度的基本指标
反映地质灾害活动程度的基本指标是地质灾害的活动强度(或活动规模)、活动频次(或地质灾害的发展速率)、活动范围以及延续时间等。不同地质灾害的具体指标不同。如:
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活动程度指标为灾害体体积和一定时间内灾害发生的频次;
地面沉降、海水人侵等累进性地质灾害为灾害范围、强度(地面沉降的累计沉降量、海水入侵的氯离子含量等)、发展速率。
危害能力的基本标志
反映地质灾害危害能力的基本标志是地质灾害事件的危害范围与危害强度;对于一个地区来说,则是不同强度危害区的分布情况。
危险性分类
地质灾害危险性分为历史灾害危险性和潜在灾害危险性。
历史灾害危险性是指已经发生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通过对历史灾害的调查分析确定。
潜在灾害危险性是指那些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在调查历史地质灾害规律和地质灾害活动条件的基础上分析确定。
目的
通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确定地质灾害活动参数,圈定地质灾害危害范围,划分危害强度,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图。其目的是为评价地质灾害破坏损失程度以及规划、部署、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危险性评估编辑 播报
破坏能力的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对地质灾害的活动程度进行调查、监测、分析、评估的工作,主要评估地质灾害的破坏能力。地质灾害危险性通过各种危险性要素体现,分为历史灾害危险性和潜在灾害危险性。
历史灾害危险性是指已经发生的地质灾害的活动程度,要素有:灾害活动强度或规模、灾害活动频次、灾害分布密度、灾害危害强度。其中危害强度指灾害将活动所具有的破坏能力,是灾害活动的集中反映,是一种综合性的特征指标,只能用灾害等级进行相对量度。
破坏强度的评估
地质灾害潜在危险性评估是指未来时期将在什么地方可能发生什么类型的地质灾害,其灾害活动的强度、规模以及危害的范围、危害强度的一种分析、预测。地质灾害潜在危险性受多种条件控制,具有不确定性。地质灾害活动条件的充分程度是控制点,地质灾害潜在危险性的重要因素,包括地质条件、地形地貌条件、气候条件、水文条件、植被条件、人为活动条件等。历史地质灾害活动对地质灾害潜在危险性具有一定影响。这种影响可能具有双向效应,有可能在地质灾害发生以后,能量得到释放,灾害的潜在危险性削弱或基本消失。也可能具有周期性活动特点,灾害发生后其活动并没有使不平衡状态得到根本解除,新的灾害又在孕育,在一定条件下将继续发生。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方法主要有:发生概率及发展速率的确定方法,危害范围及危害强度分区,区域危险性区划等。


本标准适用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咨询中的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评估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服务取费。
主要内容编辑 播报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咨询评估服务取费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咨询评估服务费用评估方法为:评估费用=基准价×综合调整系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基准价是按工程类别确定的基准价格;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咨询评估基准价是按投资工程项目总投资额分档计算的基准价格。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综合调整系数是根据地区差异、地质环境复杂程度与建设项目重要性和工程规模的不同,综合设立的调整系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咨询评估综合调整系数是根据地区差异、地质环境复杂程度与地质灾害类型复杂程度的不同,综合设立的调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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