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易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理/咨询:
特种设备许可证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
1、锅炉制造安装维修许可证
2、压力容器制造安装维修许可证
3、压力管道制造安装维修许可证
4、电梯制造安装维修许可证
5、起重机械制造安装维修许可证
6、立体车库制造安装维修许可证
7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安装维修许可证
8、阀门制造许可证
河北易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从事办理压力容器资质,PE管道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安装维修改造资质、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制造许可证、升降机制造安装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安装维修许可证,价格透明,老师一对一现场指导、全程一站式服务,让您省心省力又省钱。在发展的同时公司不忘不断总结不断优化为客户的服务,和一如既往的热情赢得了新老客户的评价及青睐如需了解如何申请电梯许可证,对于每个产品的专项条件要求,操作流程及相关的费用等等详细问题。您都可以来电咨询我们
许可证中应当载明以下信息: (1)《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载明许可证编号,单位名称、住 所、办公地址、制造地址,许可项目、许可子项目、许可参数,发证机关、发证日期 及有效期等; (2)《人民共和国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证》,载明许可证编号, 单位名称、住所、充装地址,设备品种、充装介质类别、充装介质名称,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及有效期等。 3.6 许可证增项、变更与延续 3.6.1 许可证增项 3.6.1.1 增项含义 许可证增项是指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持证单位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1)增加制造地址或者许可子项目(含改变产品限制范围); (2)增加充装地址、设备品种或者充装介质类别。 3.6.1.2 增项程序和要求 (1)持证单位需要增项的,应当向发证机关提出许可增项申请;增项程序和要求 按照本规则 3.2 至 3.5 条的规定办理; (2)只改变产品限制范围的,由发证机关确定是否需要进行鉴定评审; (3)只增加制造地址的,不需要准备试制造样机(样品),鉴定评审时对资源 条件进行核查,并且对质量体系覆盖情况进行确认;
(4)许可证增项后,发证机关换发新许可证,其有效期按照原许可证执行,原许 可证由原发证机关收回。 3.6.2 许可证变更 3.6.2.1 变更含义 许可证变更是指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持证单位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1)单位名称改变; (2)住所、制造地址、办公地址、充装地址的名称改变(以下统称地址更名); (3)住所、制造地址、办公地址、充装地址搬迁(以下统称地址搬迁); (4)多制造地址(充装地址)中一个或者多个制造地址(充装地址)注销(以下简称 制造或者充装地址注销); (5)许可级别改变; TSG 07—201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 8 — (6)其他需要变更的情形。 3.6.2.2 单位名称改变和地址更名 持证单位改变单位名称或者地址更名,应当在变更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 关提出变更许可证申请,并且提交以下资料: (1)《特种设备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以下简称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原许可证(原件,无法在线核验时); (3)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和变更核准材料(无法在线核验时)。 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 定;准予变更的,换发新许可证,并且收回原许可证;不予变更的,书面告知申请单 位并且说明理由。 3.6.2.3 地址搬迁 (1)持证单位地址搬迁后,应当按照本规则 3.6.2.2 条的要求,向原发证机关提出 变更许可证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办理变更手续;制造地址或者充装地址搬迁的,还 应当进行鉴定评审,但是不需要准备试制造样机(样品),鉴定评审时对资源条件 进行核查,并且对质量体系覆盖情况进行确认;
(2)由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实施许可的,持证单位地址搬迁后不在原发证 机关辖区内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并且向新地址所在辖区的发 证机关提出许可申请,相关许可程序和要求按照本规则 3.2 至 3.5 条的规定办理。 3.6.2.4 制造或者充装地址注销 制造或者充装地址注销的,应当按照本规则 3.6.2.2 条的要求,向原发证机关提 出变更许可证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办理变更手续;发证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鉴定评 审的,还应当进行鉴定评审。 3.6.2.5 许可级别改变 持证单位需要改变许可子项目中的级别时,应当向相应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相关 许可程序和要求(注 5)按照本规则 3.2 至 3.5 条的规定办理。 注 5:对于提高许可参数级别外的其他许可级别改变情形,发证机关根据许可级别变化情 况决定是否需要鉴定评审。 3.6.2.6 新许可证许可范围和有效期 许可证变更后,新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和有效期按照原许可证执行,但对于本规则 3.6.2.3 条(2)项和 3.6.2.5 条规定的情形,新许可证有效期按照许可证签发之日起计算。 原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收回。</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