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请报告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分析论证的角度、包含的内容和发挥的作用等方面,都有着很多区别。
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是从微观角度对项目本身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侧重于项目的内部条件和技术分析,包括市场前景是否看好、是否理想、技术方案是否合理和、资金来源是否落实、项目建设和运行的外部配套条件是否有保障等主要内容,主要作用是帮助投资者进行正确的投资决策、选择科学合理的建设实施方案。
项目申请报告主要是从宏观角度对项目的外部性影响进行论证,侧重于经济和社会分析,主要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该项目的外部影响。如该项目对经济、地区重大布局、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防止行业垄断和保护公共利益等方面造成哪些有利或不利的影响。项目申请报告是对项目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允许其投资建设的重要依据。
项目建议书:拟增上项目单位向发改局项目管理部门申报的项目申请 。是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或项目法人,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和地方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国内外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之一;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建议书的后续文件之一。一个项目要获得有关扶持,先有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通过筛选通过后,再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论证后,才后审定。这实际上也是一种常见的审批程序,是列入备选项目和建设前期工作计划决策的依据。项目建议书和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才可进行以可行性研究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对于一些小的项目,有时直接用项目建议书代替了后期的可研报告,或者有的直接写可研报告,项目建议书省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