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分:
1.参与GRS产品生产的企业应具有高度的环保意识。
2.GRS的环境要求适用于认证组织内的所有业务。在所有情况下,适用严格的国家和/或地方法规或GRS要求。
3.对工厂产生的废水要有定期监测/测试。
GRS和RCS可满足的追溯性要求不同:根据GRS 4.0和RCS 2.0标准要求,一个产品获得GRS/RCS认证,那么这个产品所涉及的所有生产线/工厂都需要进行相关审核或有GRS/RCS证书,而GRS认证的原材料可以满足RCS认证产品的追溯性要求,但是RCS认证的原材料无法满足GRS认证产品的追溯性要求。
GRS认证适用于再生比例在200‰-1000‰之间的产品,而RCS认证适用于再生比例在50‰-1000‰之间的产品。
GRS需要认证产品的再生成分和供应链要求、社会责任部分、环境部分、化学品部分四大模块。而RCS只认证产品的再生成分和供应链要求。
对于准备进入GRS体系的材料或者在受GRS认证的公司之间运输的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所装载之物被替换或者污染。同时提供出货的发票或者运输单据(比如提单等)。
出货的发票或运输单据需载明以下内容:
-被认证公司的名称和地址以及发货人或收货人。
-被装运产品的名称和数量/体积。
作为回收产品(无论是消费前产品或消费后产品)的卖家从所有购入产品的公司处取得有效的交易证书并对之进行确认。收到产品之后该受认证公司检查包装或者包装容器的完整性,而且根据标签/声明文件记载的信息对产品的来源和性质进行审核(声明的格式可以从CUC获得)。如果对产品的来源产生任何疑问,则只有对该产品澄清疑问之后才能付诸处理或者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