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法》第四十条规定:“……评标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七部委12号令《评标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评标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标书制作的内容:
标书内容一般包含资信部分、技术部分 。
资信部分包括公司,公司情况介绍等一系列内容,同时也是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等相关内容,包括公司的业绩和、报告等。
技术部分包括工程的描述、设计和施工方案等技术方案,工程量清单、人员配置、图纸、表格等和技术相关的资料。
分包括投标报价说明,投标总价,主要材料价格表和合同条件(通用和)等。
标书制作服务内容:
1、货物采购类标书制作;
2、服务类标书制作;
3、完整版投标文件制作、装订;
4、各行各业代买标书、代做投标文件、代投标服务。